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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四个强化 推进消费维权工作

2020-03-11 16:35: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萍乡市消费维权工作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促进消费环境“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

一是强化组织网络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针对消费投诉难、申诉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2019年我们在全市城镇、街道、社区和乡村均设立了基层消费者协会分会,在各类工商企业、各集贸市场和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各类学校中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740余个,以基层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等主要内容的“一会两站”建设已基本实现城市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完善的组织网络,为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二是强化投诉和解机制,大大提高消费维护效率。鼓励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方便快捷地解决争议、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重要基础。2019年我们重点推动投诉和解联络工作机制建设,在全市发展投诉和解联络单位304家,敦促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在出现消费纠纷时,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力争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实践证明,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既强化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也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三是强化示范单位创建,不断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9年萍乡市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1户、投诉和解对接示范单位262户。通过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典型引领作用,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

四是强化投诉处置力度,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受理好调解好处置好消费者投诉,是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消费维权工作的关键。2019年共接受来电、短信、网上、语音信箱和来信来人咨询14691人次,其中受理投诉、举报4487件,办结4317件,办结率96.2%,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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