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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严防严控措施三十条

2020-03-07 00:14:57 央广网

央广网沈阳3月6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对外发布《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严防严控措施三十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管理、人员分别提出了“十必须”“十从严”以及“十清楚”的要求。

机构防控“十必须”,分别为必须把疫情防控工作当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等大事;必须开展指定的各项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策略意识不放松,会同城乡社区组织落实“四早”措施,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必须加强门诊预检分诊筛查;必须在发现可疑发热患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立即电话上报;必须配合开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必须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必须做好社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对象的医学观察,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疾病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慢病管理、健康指导等工作。

机构管理“十从严”,包括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范;严格询问发热患者14天内的旅行史、可疑接触史或暴露史,并做好记录;严格开展全员培训;严格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严格患者就诊工作管理;严格做好清洁消毒管理;严格医疗废物管理;严格合理设置隔离区域;严格医务人员防护,落实相关保障;严格责任到人、责任追究。

另外,机构人员“十清楚”,要求做到职责清、专业知识清、标准清、方法清、程序清、底数清、自然情况清、状态清、措施清、防护清。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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