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2月28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韦磊 晏恒)记者27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已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发布诉前公告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疫情发生以来,广州、深圳、江门、韶关、中山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多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繁育缅甸星龟、白鹇、穿山甲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严厉打击此类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月27日,佛山市检察院还依法立案办理一起非法买卖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刘某某从事大壁虎、穿山甲等动物买卖,2019年3月被佛山公安机关抓获,从其住处搜出并扣押马来穿山甲、巨蜥、大壁虎等野生动物死体690只,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野生动物均属于国际或国家保护动物,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只、二级重点保护动物682只,总值人民币370多万元。2019年8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广东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始终强化纪律规矩和“一盘棋”意识,坚守岗位、紧密协作,省检察院及时下发办案工作指引,指导各地重点办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防疫医疗废弃物处置、制售不合格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类型案件,灵活运用“两微一端”、视频会议、电话沟通等“无接触”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高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