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部门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切实发挥网络监测的优势,坚持贯彻落实四个“加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对新冠肺炎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贯,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增强电商经营者主体责任,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网上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交易活动,严禁在网上销售捕猎工具;严禁任何电商企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虚假宣传等。该局及时转发了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加强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监测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对电商平台行政指导,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强化协同监管,支持复工复产。
二是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行政指导力度,督促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省局皖市监办函〔2019〕598号《关于印发<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该局组织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含订餐平台)和自建网站、网店的监管,督促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部管理。
三是依法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对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防疫用品的监测监管,切实维护网络交易市场正常秩序。根据总局和省局工作布署,市局网监科迅速行动,组织各县(区)局每天专人登陆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系统开展网络交易线上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网站、网店以及电商平台的野生动物交易开展监测、检查。利用“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系统”平台设定监测策略,以野生动物、蝙蝠、口罩为关键词,对辖区3599个网站、1458个网店、115个公众号进行监测,共筛查野生动物28条,蝙蝠141条,口罩28条 ,自1月27日以来登录系统1176次,网站检查3965次,网店检查3791次,目前未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对举报、投诉、转办涉案信息的及时查处。严查通过微信群、QQ群、快手、抖音等网络媒体违法销售有关疫情产品,坚决遏制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疫情防控期间,市局网监科人员迅速行动,对省局转交1条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线索,市局疫情防控指挥办转交3条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理,协助市公安刑警支队核查市检察院移交网络贩卖野生动物举报线索1件,对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分流转办三只松鼠股份公司和凡臣电子有限公司投诉举报件31件进行及时处理。(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