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上海市卫健委:不得无故禁止病房探视和陪护 特殊患者限时限人错时探视

2020-02-24 23:59:16 央广网

央广网上海2月24日消息(记者吴善阳 唐奇云)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新闻发布会今天(24日)下午举行。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如何既严防院内感染,又考虑病人的陪护需求”的提问,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回应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卫健委、上海卫健委多次出台方案,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院内感染防控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就诊患者管理,减少患者人流,降低院内感染风险。不断完善急诊室、输液室、隔离留观室等院感管控制度,全面落实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

上海市卫健委已出台“加强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十项举措”,要求本市各级医院加强病房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可进入;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制度,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上海市卫健委24日上午已明确表示,本市各级医院不得无故禁止病房探视和陪护,市卫健委已责成个别医院立即整改到位。

“我们既要严格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对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安全负责;又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郑锦介绍,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在防护到位的情况下,予以妥善安排。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希望市民朋友和医疗机构互相体谅、互相支持。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