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广东出台不可抗力相关公证业务办证指引 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法律支持

2020-02-24 22:11:44 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2月24日消息(记者郑澍)日前,广东省公证协会出台《关于不可抗力相关公证业务的办证指引》(以下简称为《指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规范广东省公证机构办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可抗力客观情况的相关公证业务,更好服务广东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妥善保护公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不可抗力公证一般由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不可抗力公证应当如实向公证机构陈述申请办理不可抗力公证的原因、目的和用途,并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不可抗力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以依法受理。

《指引》要求,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不可抗力公证申请,应即来即办、加速办理。在办理不可抗力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告知申办不可抗力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及时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事实)致使其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情况及造成的实际影响通知合同相对方;积极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商,并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或避免损失的扩大。公证机构应对不可抗力公证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应对申请人信息以及办理公证过程中所获悉的企业商业秘密,依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非经公证申请人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公证信息。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