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2月18日消息(记者吴媚苗)2月18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志强在会上介绍,目前海南已实行免收取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政策,将持续到疫情防疫工作正式结束之日。
李志强介绍,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七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经过充分研究,在结合本省防疫工作实际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出台了减免通行附加费政策。
根据政策要求,从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海南省所有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附加费。一是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结束之日止(以公布时间为准),海南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下调1.05元/升;二是从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止,免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有效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和群众出行费用。
李志强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支持当前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秩序,特别是能极大地减轻企业的运输成本,减轻企业对当前冬种瓜菜、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成本。根据统计,海南省出岛农产品车次目前已达每1100-1200辆次,货运量达1.7-2万吨,达到往年正常运输水平,通行附加费减免政策将更加有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降低老百姓出行成本。“我们鼓励老百姓乘坐私家车出行,减少对公共交通的依赖,避免造成人员在返程的过程中过度集中,减少群众因聚集而造成交叉感染,保护大家的健康安全。”李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