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云南:九条措施激励关爱抗疫一线人才

2020-02-15 22:59:17 云南日报

我省激励关爱抗疫一线人才

6部门联合出台9条措施

2月14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的通知,激励广大人才特别是医务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科研人员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

通知明确,对在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的人才,在申报、评审、聘任高一级职称时给予优先。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时,可适当降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因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表现突出,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用。

对我省赴湖北省支援疫情防控的人才,通知明确,在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放宽履职年限1年。卫生技术人员免试当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并视同具备所申报(报考)职称(资格)规定的基层服务、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工作经历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派出援助前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从选派之日起,用人单位可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先行聘任,逐步消化。赴湖北省支援人才在任务完成后,参照省委联系专家标准,安排集中性休假疗养和体检。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人才在申报人才项目时给予倾斜。通知明确,符合国贴、省贴、省突、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南省“两类人才”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或推荐,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西部之光”“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等培训项目。对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按应急立项程序给予支持。

通知还指出,在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中承担对外援助、在本地区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可以适当提高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表现突出的人才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各级党委联系专家队伍进行联系服务,同时要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广大人才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记者 郎晶晶)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