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黑龙江: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五不”要求需遵守

2020-02-14 19:07:00 人民网

人民网哈尔滨2月13日电(焦洋)当前,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家庭聚集性活动已成为重要传播途径。按照黑龙江省应对疫情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对家庭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进行严格限制。

为阻断疫情内源扩散渠道,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黑龙江省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就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提出“五不”要求和四项保障性措施。

“五不”:居家生活不外出,除上班、购买生活必需品外,严禁随意出小区、村屯;亲朋好友不聚会,严禁组织家庭聚会、聚餐、娱乐等聚集性活动;街坊邻里不串门,非特殊需要严禁亲友、邻里之间相互走访;保持距离不靠近,严禁在小区广场、村屯路边等场所近距离接触;婚丧喜庆不操办,“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四项保障性措施”:一是加大日常宣传力度。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屯广播、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书和明白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的规定,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引导发动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对家庭聚集性活动自觉抵制、积极劝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坚决落实。三是切实畅通反映举报渠道。社区、村屯要通过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用电话等方式,引导居民群众反映举报家庭聚集性活动情况。四是及时查处家庭聚集性活动。对组织和参与家庭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