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信用>>

天台县公布2019年第3期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

2020-02-12 19:24: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第3期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告。

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自然人)

序号

发布机关名称

自然人姓名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所属单位名称

所属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发布时间

发布期限(至)

处罚文号

处罚时间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备注

1

天台县人民法院

周珍珍

3310231992******84

天台浪胖火锅店

92331023MA28HG5G7M

2019-10-09

2022-10-08

(2019)浙1023刑初368号

2019-09-11

2017年1月份,陈浪(已被判刑)等人合伙开设天合县少东家火锅店(工商登记为“天台浪胖火锅店”),并雇佣胡代彬(已被判刑)为该店厨师。天合县少东家火锅店开业大概两个月后,胡代彬在店内收集、炼制回收油,再加到火锅锅底中销售给顾客食用。2017年6月1日,胡代彬离开天台县少东家火锅店,由胡仁友(已被判刑)在店内收集、炼制回收油直至2018年12月24日该店被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2017 年5月份,被告人周珍珍入股天台县少东家火锅店,与陈浪各占百分之50股份,但未参与店内的经营管理,于2018年夏天知道天台县少东家火锅店使用老油后予以默许。天台县少东家火锅店采用上述方法销售的锅底价款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2018年12月25日,被告人周珍珍在明知天台县少东家火锅店被查封,店内管理人员陈爱仙(已被判刑)已被带走的情况下,安排胡仁友住在其家中,帮助胡仁友逃避公安机关追逃。2018年12月29日,胡仁友在被告人周珍珍家中被抓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一、第六十四条

一、被告人周珍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罚金已缴纳)。
二、被告人周珍珍应对本院(2019)浙1023刑初320号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追缴被告人陈浪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元承担共同责任(已缴纳人民币五万元)。
三、禁止被告人周珍珍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经营性活动。

/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