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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监局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2020-02-06 18:24: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江西省药监局官网获悉,近日,江西省药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 加大重点药械产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通知》《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通知》(赣药监法〔2020〕2号、3号),严厉打击各类药械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监管执法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的重要任务和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最大努力、最严纪律、最实作风担当作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各类药械产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各地要突出打击违法重点,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及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等药品,重点关注排查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零售药店、诊所等药械经营主体。重点打击七种违法行为:生产经营“三无”、超过使用期限、非医用冒充医用的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经营无合法来源,使用回收、不合格原料生产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销售;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各地要加强违法线索核查,加强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联动,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协作,对重点打击的七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从重查处。省药监局将结合国家有关部署,加强对各地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督导,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通知》还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用械产品的供应保障工作。为尽快组织货源供应市场,允许经营企业从有资质的公司购进疫情防控相关的药械产品,特别是医用口罩、药准字消毒产品,直接上架销售,相关手续可在节后补全。药品监管部门不得以手续不全阻止销售或立案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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