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郑振坤 范艳艳 记者 张文章)预购的红外额温枪隔日涨价160元,福建省厦门市消费者汤先生为此拨打市长热线投诉。2月1日,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东孚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药店现场调解,当场挽回汤先生经济损失800元。这家药店也因未明码标价,被罚款400元。
据投诉人汤先生诉称,1月31日他到厦门市海沧区某药店购买6把红外额温枪,每把价格为190元,由于购买数量多,药店目前现货只有1把,剩余5把药店称可以第二天前来购买。第二天2月1日投诉人依约再次来到该药店购买额温枪时,药店人员此时却声称额温枪一把要350元。投诉人认为一天时间相差160元,无法接受,希望能够以190元的价格购买,而药店工作人员则以进货价格攀升,不提价销售损失较大拒绝消费者诉求。
2月1日中午,东孚市场监管所转接到这起市长热线投诉后,该所所长立即组织年轻党员干部前往该药店协调处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双方人员情绪都比较激动,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沟通及调解,最终药店同意以原价190元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当场挽回汤先生经济损失800元,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对于针对该药店销售红外额温枪未明码标价的问题,东孚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药店予以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事后,执法人员在东孚市场监管所会议室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教育,并提出当前是防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各级政府已启动一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作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利用公共卫生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药店应执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用好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现场情况,东孚市场监管所还要求该药店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进店客人体温测量,购药发热人员登记等工作,共同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