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浏阳市金猴出口烟花厂生产的精品双响(升空)被检出筒体-长度、药量等项目不合格。
事实上,这并非浏阳市金猴出口烟花厂首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浏阳市金猴出口烟花厂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于2019年3月29日被浏阳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650元;处罚款8800元;因生产不合格烟花,违反《产品质量法》,于2016年3月31日,被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60元;处以罚款24140元。此外,该公司还因丢失发票,于2018年1月8日被浏阳市国家税务局大瑶税务分局罚款。
据悉,本次抽查涵盖了个人燃放类的爆竹类、喷花类、升空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五大类产品。抽查依据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底塞牢固性、引燃装置、结构和材质、筒体、药种、药量、升空产品封头、封底、烧成率、爆竹计数误差、手持部位长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结果基本反映出了烟花爆竹产品行业目前实际情况。体现在部分生产企业对标准贯彻执行不到位,追逐利益,而忽略了产品质量的把关,依靠低价产品冲击市场,盲目降低成本,生产管理不到位,质量检验控制不严格。
标称浏阳市金猴出口烟花厂抽检不合格品信息
序号 | 受检单位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产品详细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抽查结果 | 不合格项目 |
300 | 葫芦岛市日杂烟花有限责任公司 | 浏阳市金猴出口烟花厂 | 精品双响(升空) | φ30×150(mm) | 2019-05-29 | 不合格 | 筒体-长度、药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