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2019年童鞋等5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显示,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自动电饭锅被检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
除了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外,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还曾因违反广告法、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等问题被处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管理行为,于2019年6月20日被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
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磁炉,于2017年6月21日被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磁炉;没收违法所得伍佰玖拾肆元;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即壹万捌仟元。上述两项款合计18594元。
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的电饭锅(产品型号:CFXB30-5A、标称:“CCC”等字样)共33台,货值共7590元。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6月28日对其处罚如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的33台电饭锅;处以4554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雨靴、非接触式水嘴、汽车防飞溅装置、游泳眼镜、移动电源、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按摩器具、便器压力冲洗阀、冷柜、可燃气体探测器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品信息
产品种类 | 企业名称 | 企业所在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品等级 | 生产日期/批号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备注 |
自动电饭锅 | 中山市国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广东省 | 电饭煲 | GM-50A-1 5L 900W | 合格品 | 2019-07-02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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