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没有处方销售处方药 京城大德生被处罚

2020-01-06 11:44:07 信网

信网1月3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于青岛京城医药有限公司京城大德生六十九分店(以下简称“京城医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实,违法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处罚,警告并罚款1000元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京城医药有限公司京城大德生六十九分店成立于2012年3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备案凭证开展经营活动)、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品)。

据了解,青岛京城医药有限公司京城大德生六十九分店2019年11月1日至19日共有57次处方药销售记录,均无法提供处方药原始处方或复印件等,当事人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事实。该公司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其违法事实做出从重处罚,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信网了解到,《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为核实此事,信网通过其对外公示电话进行了解,对外持续处于未接通状态。信网记者 王田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