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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告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郁美净、曼秀雷敦标示产品“上榜”

2020-01-02 22:00:17 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落楠) 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市)药监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河北等相关省(区、市)药监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名单中不乏知名品牌,其中一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重金属铅超出限值近1倍,曼秀雷敦旗下两批次新碧防晒喷雾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通告的标示企业有的存在质量“前科”,如广州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标示产品今年以来频上“黑榜”,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则曾被责令停产整改。

郁美净、松达爽身粉类化妆品重金属超标

从通告曝光不合格产品来看,儿童化妆品铅含量超标问题必须关注。

通告显示,有两批次儿童爽身粉类化妆品经初检和复检,重金属铅超过了≤10mg/kg的限值规定,超标近一倍。

根据通告,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初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标示生产的郁美净儿童爽身粉(标示批号BATLA)重金属铅超出限值,复检结果为19.3mg/kg。

这应该是近期郁美净儿童爽身粉铅超标事件的“余波”。据12月9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儿童爽身粉被检出铅含量超出国家标准,经查,该集团使用相同主要原料滑石粉共生产铅含量超标的儿童爽身粉3个批次,批号分别为JDTLA(生产15000盒)、BATLA(生产13050盒)、BHTLA(生产12000盒),3批次郁美净儿童爽身粉经检验、复检,铅含量的检验结果均超出标准规定。综合产品批次、检验单位和检验结果来看,此次国家药监局通告的批次,正是这3批次产品之一。

此外,根据通告,经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初检、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检,杭州千岛湖天鑫有限公司标示生产的松达婴儿护肤松花粉(标示批号20180619QA)重金属铅超出限值,复检结果为19.45mg/kg。

然而,记者在天猫平台松达旗舰店搜索松达婴儿护肤松花粉却发现,企业宣称该产品天然、无化学添加,商品详情页展示的图片上印有“是爽身粉亦是食物”“只含一种成分----天然松花粉无化学添加,不含滑石粉,不含香精”等宣称。

曼秀雷敦、雅氏标示产品上榜

通告显示,13批次防晒类化妆品检出成分与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成分不符,曼秀雷敦、雅氏等产品上榜。

曼秀雷敦旗下两批次新碧防晒喷雾检出成分与批件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根据通告,标示为中山市天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加工、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及经销的新碧户外骄阳防晒喷雾SPF35PA+++(标示批号I00025T)、新碧冰凉清透防晒喷雾SPF40PA+++(标示批号100094T),两批次产品的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且检出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广州市雅氏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生产的雅氏美白保湿防晒霜SPF30+PA+++(标示批号2019031201)未检出批件与标签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

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今年10月,广州市雅氏化妆品有限公司曾遭到行政处罚,被没收违法所得2663元,处违法所得3.8倍的罚款10119.4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穗花市监执2罚〔2019〕009号,依据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1989〕第3号)第二十七条,而该条内文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广州丽臣、鹤山邦丽多次被国家药监局“点名”

通告显示,10批次染(烫)发类化妆品检出成分与经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成分不符。记者分析发现,通告中的标示企业——广州丽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丽臣)、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邦丽)等存在质量“前科”。

根据通告,广州丽臣标示生产的丽臣染发膏(自然黑)(标示生产日期2018/05/17)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丽臣染发膏(板栗色)(标示生产日期2018/05/17)和丽臣染发膏(金棕色)(标示生产日期2018/05/17)产品标签标识指向不明,并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2-甲基间苯二酚。

广州丽臣标示产品今年以来被国家药监局多次“点名”,出现在国家药监局1月30日发布的关于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号)、1月31日发布的关于7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及1批次假冒产品的通告(2019年第6号)和11月28日发布的关于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第87号)中。

根据通告,鹤山邦丽标示生产的A派优品®梦佩丝染发膏(绿色)(标示批号0180102001)被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2,6-二氨基吡啶。记者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检索发现,该企业今年被责令停产整改。

8月29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鹤山市邦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2019年第58号)》指出,在国家药监局近期组织的对该企业进行的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18项缺陷,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监局责令该企业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对其涉嫌违法生产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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