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天津市红桥区:2019年度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发现缺陷15条

2019-12-30 23:52: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30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度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公告》。据公告,2019年,该局对区内8家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工作,其中,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家,检查零售企业6家。本年度检查共发现缺陷15条,一般缺陷项15条,严重缺陷项0条,我局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回查,经查,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飞行检查缺陷内容汇总如下:

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第十条 企业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不健全,法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等知识领会落实不到位;

2.《规范》第十四条 各岗位人员缺少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的记录;

3.《规范》第十五条 企业员工健康档案不健全,部分人员缺少健康档案;

4.《规范》第十九条 企业仓库分区中的“不合格区”使用黄色标示牌,未充分落实规范中关于分区管理的相关要求;

5.《规范》第二十条 企业仓库内墙不光洁,存在潮湿发霉现象;

6.《规范》第二十一条 企业仓库防虫、防鼠设施设备设置不完善;

7.《规范》第二十四条 企业未将相关证照悬挂在醒目位置;

8.《规范》第二十五条 企业未分区贮存医疗器械,存在器械非器械混放现象;

9.《规范》第二十七条 企业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相关设施设备;

10.《规范》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供货者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质量保障协议不规范;

11.《规范》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时,未约定售后服务责任;

12.《规范》第四十四条 企业常温库温湿度记录不规范;

13.《规范》第四十六条 企业盘点记录不规范;

14.《规范》第五十六条 企业与供货者未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15.《规范》第五十八条 企业无售后服务记录,未按规定开展售后服务。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