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工作一个多月 青岛建友工程不办入职手续

2019-12-11 23:58:56 信网

信网12月11日讯 近日,市民王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自入职青岛建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来,对方迟迟不肯为自己办理入职手续,并且工资也一直在拖欠,“以我的保险没有迁移为由拒绝办理,想问一下此举是否合法?”对此,信网多次拨打青岛建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办公电话,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2019年9月23日前后,王女士经朋友推荐应聘青岛建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做检测员,在该公司见习的一个月以来,一直未办理入职手续。

在这期间,王女士多次催问公司经理办理入职手续,但是对方以保险没有迁移为由拖延办理入职手续,并且一直都在拖欠工资。

王女士提出质疑,公司经理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理合法?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根据青岛建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预留在工商部门的电话,多次拨打,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方面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王女士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存在劳动争议可到用人单位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网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