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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抽查食品接触用铝制品及容器40批次,23批次标签不合格

2019-12-06 14:55:08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铝制品工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铝制品进入我们的厨房,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具。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食品接触用铝制品及容器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4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3批次,不合格率达57.5%。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感官要求、砷(As)迁移量、镉(Cd)迁移量、铅(Pb)迁移量、标签标识。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感官要求、砷(As)迁移量、镉(Cd)迁移量、铅(Pb)迁移量全部符合标准要求。23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均为标签标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识有什么要求?

GB 4806.1-2015条款8中提到,产品应注明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在GB4806.9-2016条款5.3.2中还要求金属基材应明确标示其材料类型及材料成分,或以我国标准牌号或统一数字代号表示。

规范的食品接触用铝制品及容器产品标签示例

为何会出现大量的标识不合格情况?

在新国标GB 4806.9-2016实施之前,食品接触用铝制品的执行标准是GB11333 -1989。该标准中未要求产品需要标明材料牌号或成分。新国标于2017年实施后,铝制品被归入“与食品接触的金属类材料”,执行标准变为GB4806.9-2016。但部分厂家对新国标GB 4806.9-2016了解不够透彻,还在沿用“GB11333”的旧路,认为无需标注产品的牌号或原料成分。

以下是部分不合格的标签标识:

1)未标注材料类型、材料成分、牌号或数字代号;

2)有“材质”项,但标注内容不够完整,仅写明“铝箔”。不符合标准要求:

① 烧烤盘         ② 雪平锅

标签标识不符合标准会对消费者产生什么影响?

产品的标签标识中存在信息漏标、错标的问题,将影响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优劣的判断。并非所有牌号都适用于制作食品接触用铝制品及容器。缺失此类标注,将无法体现产品的质量;而标签上标注错误,或是遗漏生产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消费者在购买后如出现问题,将维权困难。

选 购 贴 士

1.在选购食品接触用铝制品及容器产品时,首选国内外知名品牌,尽可能避免选购无生产企业信息的产品。

2.购买时注意产品标签是否完整,如有说明书或质量合格证,必须向商家索要并妥善保存。

3.消费者可向生产或销售商要求提供产品的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检验报告,否则,产品质量的好坏就缺乏依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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