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的通告2019年第21号》。通告称,为进一步净化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促进河北省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实施质量提升工程行动暨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8月抽取了省、市上半年未检查的277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5家机构资质不能持续符合条件,73家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授权签字人考核不满足要求,18家机构主动申请注销,5家机构现场部分能力不能持续满足资质条件。同时,现场对被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584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机动车检测标准和RB/T214-2017、RB/T218-2017标准闭卷考试,及格人员440名,不及格人员144名,另有50名人员缺考。现场检查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检查组将检查的问题、考试不及格人员和缺考人员名单及检查结论书交办各地进行后续处理。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将上述撤销、暂停、注销、部分能力缩减机构信息予以通告,请有关单位和消费者关注并预防风险。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各单位也应将自行检查的机构情况予以通告。对被处理的机构,请各单位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另行通知的后处理要求做好立案查处,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查处情况。
拟撤销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检查结论 |
1 | 行唐县运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机构已于2018年度检查过程中被责令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 | 撤销 |
2 | 平山县通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机构已于2018年度检查过程中被责令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 | 撤销 |
3 | 涿鹿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涿鹿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资质认定范围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检查现场内有综合性能检测车间,汽车修理车间,院内停放多辆待修理车辆,无路试车道,无驻车坡道,无环保车间。排气污染物检验项目中无简易瞬态工况法及光吸收系数(m-1)(加载减速法)参数检验能力。不满足RB/T218-2017第4.5.5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应同时具有GB18565中所述汽车类型中的一类或几类车型的全部检验能力的规定。标准检测车间处于停业状态。经与机构人员核实,该机构已于2018年10月停止检测工作,检查现场查看了机构的营业执照,法人赵立军在场。检查组认为该机构不具备正常开展检验工作的能力。 | 撤销 |
4 | 秦皇岛市玖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该机构原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含排放性)能力,其不具备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能力和安检能力,未与公安联网,故自2019年3月以来至今未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工作。无授权签字人,不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 | 撤销 |
5 | 曲周县鸿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检查组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9点半在曲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陪同下,到达曲周县鸿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注册地院内(门口标牌为邯郸市东正汽车运销有限公司)。 经现场查看,发现如下情况: 1)门口悬挂“邯郸市东正汽车运销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的标牌,没有该机构标牌;院内有汽车修理厂、汽车销售公司、汽车维修单位等。 2)该公司业务室锁门没有人员,透过玻璃看到堆有杂物;院内西侧标有“进口”、“出口”的车间前后门均紧闭,没有窗户;院内北侧、紧邻业务室标有“汽车检测”的车间“进口”、“出口”大门均紧闭,南北两侧有窗户,透过玻璃看到:没有人员,地上、检测设备上尘土很厚,个别设备已部分拆除不完整,没有开展检测业务的痕迹。 3)院内未见试车跑道、驻车坡道及各种标志、标线、防护措施等。 检查组经进一步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落实、了解到:该机构近1年多,没有开展业务活动。 综上所述:该机构已长时间没有开展检测业务;从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已不具备持续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 | 撤销 |
暂停73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检验检测 机构名称 | 存在的问题 | 检查 结论 |
1 | 新乐市安环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 | 1.有车辆保险业务在本公司院内办理;与新乐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共用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内审员等人员;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内审员同时参与新乐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相关工作。2.无检测软件确认记录。3.零标气不符合新环检标准要求。4.排气流量分析仪等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无检定/校准结果及其数据分析信息。5.2019年7月22日对排气分析仪采用机构间比对的方式进行了期间核查,比对结果相差较大,但评价结果为合格。6.该公司仅有默娟一名授权签字人,不符合冀质监函〔2018〕326号文要求。7.2019年1月30日对牌号为冀F98640的中型普通客车进行了尾气检测,报告编号为1301192703000648,采用了自由加速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方法。8.未保存委托单和外检单,档案室无灭火器材9.现场操作考核中,对1号线、2号线排气分析仪进行标定,均不符合标准要求。10.与新乐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共用监督台。11.土地出让方仅有村民委员会的证明,与新乐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混用道路,停车、外检场地,业务大厅,档案室等。12.《质量手册》目录中未列出RB/T214中第4.5.21~4.5.27。13.2017、2018年内审记录、报告雷同。14.2017、2018年管审记录、报告雷同。 | 整改 (暂停) |
2 | 新乐市驾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有车辆保险业务在本公司院内办理;与新乐市安环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共用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内审员等人员;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内审员等人员同时参与新乐市安环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相关工作。2.无检测软件确认记录。3.检定证书有效期为2019年2月22日的30m钢卷尺于到期前8月12日送检未返回本公司,本次监督检查时现场摆放的钢卷尺未检定。4.侧滑检验台、踏板/手刹力计等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无检定/校准结果及其数据分析信息。5.2019年7月18日进行的制动检验台、前照灯检测仪期间核查记录中,数据填写有误,也无数据处理信息。6.两位授权签字人中,其中牛增军为“汽车驾驶技师”,不符合冀质监函[2018]326号文要求。7.2018年9月29日对牌号为冀AL0W16的轻型普通货车进行的安检人工检验记录中,除“底盘动态检验”外,其余检验项目均未填写判定结果。8.档案室无灭火器材。9.与新乐市安环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共用监督台。10.驻车坡道无两侧防护设施。11.土地出让方仅有村民委员会的证明;与新乐市安环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混用道路,停车、外检场地,业务大厅,档案室等。12.《质量手册》目录中未列出RB/T214中第4.5.21~4.5.27。13.2017、2018年内审记录、报告雷同。14.2017、2018年管审记录、报告雷同。 | 整改 (暂停) |
3 | 行唐县万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展示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 2.无检测软件确认记录。 3.底盘测功机、排气流量分析仪等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无检定/校准结果及检验方法标准/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技术要求信息。 4.安检、综检设备未列入2019年期间核查计划。 5.2018年6月28日对牌号为冀FJ959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尾气检测,报告编号为1301182403001356,采用了自由加速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方法 。 6.检验报告档案无序堆放,档案室无灭火器材。 7未展示综检流程图。 8.2019年内审中的发现的问题只有纠正,均没有纠正措施。 9.2019年管理会议记录为打印,输出不符合RB/T214要求。 | 整改 (暂停) |
4 | 石家庄星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2019年检定/校准计划表缺少检定/校准周期信息,砝码未强制检定。 | 整改 (暂停) |
5 | 元氏天祥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有、未公开;2.环保标准变更后软件未进行确认,安检及综检软件确认信息不全;3.机油温度传感器及气象站未与计算机连接;4.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5.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专用测力计未溯源;6.未见排放管路泄露检查相关记录;7.两台转速适配器校准证书确认记录信息不全;8.现场考核情况:苏丽峰47分,胡建波45.5分,李攀31分,范月民56分(在行政审批中);9.报告编号为05006219072200026-01、报告编号为05006219072300028-01、报告编号为05006219080700045-03制动力制动曲线异常;10.无纸制及电子报告存档目录;11.对受检车辆尾气管道的孔隙或裂隙未进行核查;12.未监测发动机转速;13.现场泄漏检查未进行;14.报告编号为130132201908121559100017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外观检验未进行,但报告中出具了相关内容;15.路试车道无起止箭头; 2号线地沟无升降台;该机构与一汽元氏服务站解放配件专卖店同处一院儿未隔离;16.路试车道无安全防护栏;17.2019年6月15日内审检查记录无具体事实描述;18.输入、输出内容不全,报告有雷同之处。 | 整改 (暂停) |
6 | 新乐市阜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无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2.软件确认记录中未明确安检、环保、综检所依据标准及确认过程等相关记录;3.机油温度传感器未与计算机连接;4.气象站(包括温度计、湿度计和大气压力测量仪器等)、4号线发动机转速仪未溯源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5.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专用测力计未溯源;6.环保车间2号线排气分析仪及不透光烟度计日常检查记录无数据计算及标准限值;7.所有校准证书确认信息不全,无判定标准值及分析;3台发动机转速仪校准证书无证书确认记录;8.期间核查计划中缺少底盘测功机、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等设备;期间核查记录信息不全,无标准限值;9.吴金珍授权签字人未授权;现场考核情况:王志刚56分,吴金珍56.5分;10.在用车检验(测)报告(报告编号为130184531908281005290008)中公司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车牌号为冀F6662G、冀AFZ260、冀F729LG机动车检验简易委托合同书有作废标准;11.无纸制及电子存档记录;12.环保1号线取样管长度为8.5米,不符合GB18285-2018;13.现场泄漏检查未进行;现场排气分析仪标定时所用标准气体为高标气,未做低标气标定,未记录结果;未进行数据分析,判定结果错误,不透光烟度计标定时只标30%点,未记录结果,未进行数据分析及判定;14.工位布置图上写有二级维护流程图;大厅监督台未明示人员岗位;15.外检车间未设置灭火装置;路试车道两侧无安全防护设施;驻车坡道两侧及前部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16.岗位能力确认记录中只确认一个岗位,对兼职岗位无确认记录;安检车间无环境记录;安检车间仪器设备运行记录中有机动车排气分析仪(综检)及不透光烟度计(综检)运行记录,与现状不符;安检1号线、3号线中汽车车速表检验台已停用,未粘贴标签且无相关记录;17.2018.12.11内审要素中无RB/T218-2017相关内容。 | 整改 (暂停) |
7 | 赞皇县赞阳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 1.信号线有破损,连接不正常。2.排气分析仪的溯源方式应检定,不应校准。3.设备编号为16083115的空盒气压表的检定证书确认表记录的“设备编号、检定单位、检定日期、证书编号、检定结果”等信息与检定证书不一致;温湿度表校准证书确认表中描述的标准要求不符合GB 3847―2018附录BB.5的规定;排气分析仪校准证书确认表中描述的校准结果不是其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最大值。4.8月16日检验的车牌号为冀A1368B小型越野车安检登记的驱动形式为前驱后驻车,尾气检验时采用自由加速法(全时四驱车)进行检验。但现场两条检车线均是滚筒线,且无自由滚筒,不具备四驱车检验能力。5.地沟检验无法发送动作指令和不符合项判定。6.尾气检测车间无安全通道;汽车环保底盘测功机挡轮损坏,易造成爆胎。7.质量手册(ZYJC/ZL-2019)发布及实施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转版日期不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8.2017年和2018年未形成有效的内审报告。9.2017年和2018年管理评审报告雷同,且无实质性输入和输出。 | 整改 (暂停) |
8 | 晋州市晋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该机构未提供出“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动车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承诺”。2.设备编号FTH1809345环境参数变送器(温湿度)的校准证书给出的结果不符合GB3847-2018附录BB.5的要求;机动车排气分析仪检定证书确认内容缺少检定数据;未对设备编号1156的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检定证书(证书编号HYTJ18-51653)进行确认。3.2019年8月20日车牌号冀A2V069小型客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车辆特征检查”记录与检验报告判定结果不符。驻车坡道侧面无安全防护栏。4.质量手册(JZJT/ZS-2018)中组织机构图不应将“外部支持服务”作为部门列入;4.2人员中4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能力要求未明确综检领域授权签字人要求。5.2019年度内部审核计划未将“管理评审”列入管理层审核要素。6.2018年管理评审输入和输出要素不全面。 | 整改 (暂停) |
9 | 高邑县双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高贵廷取消授权签字人资格未申报,最高管理者国志芳与国栋委托书中未明确代理终止时间并履行相关手续。 | 整改 (暂停) |
10 | 无极县永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无软件符合项验证材料;2019年期间核查计划中汽车外廓尺寸使用人员比对的方法。 2.冀A007088的中型普通货车,注册登记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工检验部分)基本信息中没有填写号牌号码、车辆类型、使用性质、里程表读数、车辆出厂日期、初次登记日期信息。 3.冀A X039H现场检查中没有结束人工检验过程,而在车辆内发现已经填写后的人工检验记录。 4.(1)路试车道未画出中心线,安检车间出口停车场标志位置不准确;检测工位布局图悬挂位置不适宜。 (2)2018年内审核查表中检查记录中未对检测结果进行简要描述; | 整改 (暂停) |
11 | 石家庄华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无软件供应商符合有关标准的验证资料。 2.出厂编号201811002/2017070028的温湿度大气压力探测仪(温湿度)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中数据不符合检验方法标准要求 3.碳平衡油耗仪期间核查方法不正确。冀A86R65轻型普通货车,在用车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项目6外廓尺寸、10核定载质量、24灭火器的判定有误。 1.环保车间4号线入口左侧无有效隔离设施。 2.驻车坡道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3.质量手册4.5.27电子形式存储的记录和报告保存时间未按照现行尾气标准修订。 4.管理评审技术负责人汇报材料中“在X月与XXXX和XXXX公司进行了比对”,没有描述具体的比对单位。 | 整改 (暂停) |
12 | 行唐县胜行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授权签字人裴敬波、屈金锁没有办理变更手续。未公示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1.软件符合项验证记录中未描述确认方法。2.出厂编号2017070002温湿度大气压力探测仪(温湿度)的检定/校准结果确认数据不符合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冀AE83327重型仓栅式货车,注册登记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项目⑩核定载质量未记录数值,安全装置、联网查询、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验没有进行判定。1.外检车间的电缆沟没有完全覆盖。2.驻车坡道没有安全防护设施。3.质量手册4.5.27中电子形式保存的记录和报告保存时间未按照现行尾气标准进行修订。2019年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中于1月、11月培训内容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质量负责人汇报材料内审结果中汇报内容是管理评审采取措施情况。 | 整改 (暂停) |
13 | 蔚县通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 1.1机构院内有汽车修理车间(已废弃)。未对GB 11567.1-2001 GB 11567.2-2001标准进行变更。 2.6所有设备状态标识(除环保车间外)均未在有效期内。所有外检设备均不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证书确认均未体现确认过程。环境参数测量设备未按要求连接计算机。缺少油温传感器。无测力计,砝码及转速适配器未检定/校准。未按照标准要求对排气分析仪每24小时进行一次标气检查1无标准物质核查计划、记录。排气分析仪取样管长度大于标准规定的750mm,用于轻型柴油车检测的不透光烟度计取样管长度大于1.5m。 3.7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范围的授权签字人只有田满亮一人。 4.8现场标定时排气分析仪标定前未进行泄露测试,不透光烟度计标定不合格,经清理后标定合格。 5.10质量手册中公正性声明无最高管理者签名,公示的公正性声明中日期为2017年7月,与体系实施日期不一致,内容不一致。机构公示的主要检验项目和标准中有作废标准GB 7258-2012。业务大厅未公示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公示的机构平面图中路试车道与实际布置位置不一致。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设备处有废弃的路试车道画线。公示的“三检合一”尾气排放检验项目中有稳态工况法,与证书附表内容不一致。在安综检车间墙外有仓栅式运输车篷杆堆积。路试车道无安全防护装置,车道中部部分地面下陷。安综检车间内隔离装置不能有效起到隔离作用。环检车间内放有报废的检验设备排气分析仪、透射式烟度计、机动车灯光检测仪。2019内审计划未对内审员进行明确分工,检查表中检查记录为打印。2019年管理评审输入、输出内容不全,未见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材料。驻车坡道侧面无安全防护标志。 | 整改 (暂停) |
14 | 阳原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1.6环境参数测量设备未连接计算机。缺少编号为17065、17066的发动机转速适配器检定计划。排气分析仪日常标气检查频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每24小时一次。砝码未列入期间核查计划表。 2.7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领域授权签字人只有胡启一人。冀G8202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转向轴悬架”填写错误(应为“非独立”,实际填写为“独立”),该车3次上线,只保留了一次的检验记录及报告。 3.9因机构地址位于县城中心位置,重型车辆不能进入机构检验场地,无法查看该类车型的相关检验情况,现场查看了轻型柴油汽车的操作情况。 4.10质量手册修订页批准信息为打印。2018年内审计划规定内审时间为2018年6月,实际实施日期为2018年11月。内审实施计划中未对内审员的审核内容具体分工。安检车间、环保车间出入口防护装置不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路试车道无警示标识、防护装置。 | 整改(暂停)并限制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检验能力。 |
15 | 张家口通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1机构内部有一房间上部有交通警察标识,查看内部为空置状态。 2.6无设备和软件符合性确认记录。砝码无检定证书。2018年期间核查计划中侧滑试验台核查方法错误,2019年期间核查计划只有不透光烟度计和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两个设备。 3.7授权签字人只有樊淑芳一人 。2019年6月27日牌照号为冀GMJ900的轿车的排气污染物检验,第一次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验不合格(报告编号:130729231906270925250009),第二次使用双怠速法检验合格(报告编号:130729231906271003230017)。 4.8泄漏测试时未测试整个管路的泄露测试。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时未安装发动机转速计。 5.10检验标准GB 3847-2018未受控。场地内无行车标志线,未设置人行通道。环保车间入口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 。 | 整改 (暂停) |
16 | 张家口崇礼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1机构大门口上部有平安机动车检测中心字样,侧面有张家口崇礼区永发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牌子。 2.6环境参数测量设备未直接连接计算机。废气分析仪标准气检查周期未按标准要求24小时进行一次。汽油车检测设备标定记录表中数据修改未使用杠改法。2019年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表中批准人未签字,尾气分析仪期间核查记录中无对NO项目的核查内容。 3.7编号为130001601908160009的BJ3258DLPKE型自卸货车侧滑检验结果为+0.0。该机构性能检测车间内有检测线一条,复合单轴承重13000滚筒检验台和单轴承重10000平板检验台,检验报告均显示为一号线,不能识别是用的哪一台制动检验设备进行检验。编号为13073314190818101952001的在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报告中发动机额定功率Kw、最大轮边功率实测KW、限值KW,计量单位表示错误。 4.10环检车间内的上墙文件“张家口崇礼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环保检测依据标准”使用作废标准。2018年内部计划无编制、批准人员签字,无制订日期信息。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及记录中无内审组人员分工信息。内审员均为检测车间人员,未独立于被审核部门。2019年内审计划中内审时间安排为2019年12月5日至6日,内审审核计划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时间不合理。2018年管理评审无输入信息的证据。停用的转角仪未粘贴红色标识。 | 整改 (暂停) |
17 | 张家口镇南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1.1授权签字人张华已离职,未履行变更手续。 2.6计算机系统配置变更、软件确认记录无确认依据,无确认过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表中无检定/校准周期。汽车外廓尺寸等校准证书的确认无过程。除汽车侧滑检验台外,其他设备的核查方法均不正确。 3.7报告编号为042019060501009、型号为KLQ6129TA的大型普通客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中引车员为刘海波,该人员准驾车型为A2,不具备驾驶大型客车的资格。经查看检车视频,检验时实际引车人员确认为刘海波。编号为1307182701004679,型号SGZ5250GFLD的粉料物料运输车的排气污染物检验车辆类型填写为:牵引车。基准质量、最大总质量缺少计量单位,实测最大轮边功率计量单位kw表示错误。2019年6月14日的冀GC994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表(人工检验记录)中第○25形式记录装置应为“行驶记录装置”,对不应该检测的第“○31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进行了判定,○32防抱死制动装置,该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无检验依据标准。京AS091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记录表(人工检验记录)中应检验项目○15货厢未检验。小型汽车冀AU8573尾气检验预检记录单中不适合项目未画“-”。编号为13070527190818501160013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大气压的计量单位kpa错误。 4.10驻车坡道15%和20%坡道之间防护措施无效。监督台无最高管理者信息。业务大厅公示的公正性声明未改版。质量手册修改页无修改人和批准人的信息。质量手册中公正性声明无最高管理者签字。质量手册附录“检验标准目录”中有无关标准GB18322-2002及作废标准DB13/1801-2013和DB13/ 1800-2013。2019年内审计划和内审实施计划无制订日期信息,无内审员分工信息,会议签到表中内审员薛元签字位置应在审核组一栏,检查表签字为编制人及批准人,而不是内审员和内审组长签字。安检车间、环保车间出入口防护设施数量不足,摆放位置不对,无底盘动态检验区的标识。公司内部道路未设置人行通道。环保车间左侧人行通道与设备未隔离。尾气检测车间内柴油车检测方法上墙文件中内容与GB3847-2018标准不一致。 | 整改 (暂停) |
18 | 张家口宣化通远摩托城机动车检测站 | 1.1提供了张家口宣化通远摩托城的营业执照。最高管理者由张家口宣化通远摩托城机动车检测站投资人赵丽超进行授权,授权日期为2017年5月5日。该机构的营业执照显示:该机构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但无个人独资人的信息,机构负责人为赵丽超。该机构使用的土地所有权归宣化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由宣化通远摩托城与宣化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分别于2010年5月6日签订了13.5亩、2010年7月26日签订了16.5亩的租赁协议,合计面积30亩。2016年4月28日张家口宣化摩托城将该将该块土地授权给张家口宣化通远摩托城机动车检测站使用。2018年9月17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授权签字人变更审批表”中授权签字人王纪有变更后的授权签字范围为安全性能、综合性能和尾气,但该人员无理工科的大专以上学历,不符合GB17993-1017的要求。未对GB 1589-2004进行变更。2.6无地磅、整备质量检验台、无4米平板制动检验台,无注册登记检验3轴及3轴以上车辆的能力。砝码计量溯源证书为校准证书。3.7检查当天授权签字人毛永胜未在机构上班,未参加授权签字人考试。报告编号为13070091907240023、型号为EQ6700PT的客车(25座)2次上线,第1次上线的引车员是杨志华,准驾车型为A1、A2,第2次上线引车员为张占胜,准驾车型为A2,张占胜没有驾驶大型客车的资格。报告编号为13070535190810101337006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的环境温度27℃、相对湿度38%,与2019年8月10日9:00记录的环境温度22℃和相对湿度54%不一致。2019年6月27日的冀GE3097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对不该检验项目“32防抱死制动装置”进行了判定。冀G8092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初次登记日期不一致。4.8简易瞬态工况法试验时未安装发动机转速计。5.10驻车坡道15%和20%坡道之间防护措施无效。四号线的外廓尺寸自动测量设备与人行通道未隔离,一号线无温湿度计,三四号线温湿度计有效期过期。检测车间、环保车间出入口防护装置数量不足,摆放位置不正确。检测站院内未设置人行横道。质量手册第1章机构概述中写明机构站长郭志伟,机构法人超丽超,但营业执照中超丽超为机构负责人,而非法人。质量手册修订页中王纪有的签字笔迹与质量手册封面及2017年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中的签字字迹不一致。技术负责人2018年3月5日由毛永胜变更为徐鹏,但毛永胜的个人简历中显示其岗位还是技术负责人。2018年管理评审只有一张签到表,不能判定是首次会议还是未次会议。管理评审无输入项证据。2018年内审计划无编制人、批准人信息,无日期信息,无内审员分工信息。 | 整改(暂停)限制3轴及3轴以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 |
19 | 承德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员工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承诺格式不正确。 | 整改 (暂停) |
20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北交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2019年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表中序号053的钢卷尺检定周期错误。 | 整改 (暂停) |
21 | 秦皇岛市豪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公正性声明未在业务大厅公示。 | 整改 (暂停) |
22 | 秦皇岛顺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公示“三检合一”承诺。 | 整改 (暂停) |
23 | 秦皇岛北戴河宏韵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2019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衡阳衡仪电气有限公司信息2.仪器设备检定登记及计划表中轮胎花纹深度尺等设备计划检定日期过期3.砝码为校准证书4.无碳平衡油耗仪设备期间2019年核查计划及记录5.空盒气压表未粘贴状态标识6.环境参数测量设备放置在室内,位置不正确7.车牌号为冀C22139的大型普通客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第9项核定载人数未判定,第10项判定错误,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中车辆特征参数检查结果判定合格8.业务大厅监督台没有监督电话9.车间3号线入口未设置安全护栏10.驻车坡道无安全防护措施;试验车道标线不清晰,缺少警示标志,同时是饮料存储库房的道路11.场地租赁合同为“厂房租赁合同”,检测场地内有饮料存储库房、其他加工厂等其他业务,存在交叉使用场地的现象12.质量手册附录6.6程序文件目录与程序文件不一致;质量手册支持性文件中的程序与程序文件不对应,程序文件未转版;旧版质量体系丢失,不满足记录保存年限13.附件6.5设备清单中标准中性滤光片检定日期过期。 | 整改 (暂停) |
24 | 唐山海港巨龙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司 | 1.2019年7月15日任命朱丽娜为技术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只办理了授权签字人变更,未办理技术负责人变更。 2.未明示综检、环检流程图,未明示安检、综检、环检检验项目,未明示收费标准;上墙的检验标准中含有作废标准。 3.未上报2018年年度报告和统计信息。 4.JL1、JL2温湿度表检定证书中给出的温度示值误差为-2℃,相对湿度为6.0%,不符合标准要求。30m、50m钢卷尺检定证书均为Ⅱ级不符合标准要求。设备检定校准后未更换状态标识,状态标识超期。 5.检测车间现场未发现当天的设备使用记录和排气管路泄漏记录。 6.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记录中无检定/校准信息和技术要求的内容。 7.2019年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中未列底盘测功机设备。 8.编号为冀B630F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车辆底盘部件检查显示不适用,检验报告判定合格。 9.编号为冀B36020的车辆OBD信息录入不正确。 10.公司进口无交通标线。现场查看底盘检查地沟存有很多水不能满足检测要求。 11.使用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的场地,场地证明中无使用有效期,无具体使用面积。 12.2018年分别在4月和12月进行两次内审,第二次内审无不符合项,报告内容雷同。 13.2018年进行两次管理评审,第二次管理评审依据仍然是评审准则,不是RB/T214-2017及RB/T218-2017。 | 整改 (暂停) |
25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河北有限公司唐山港分公司 | 1.未办理GB18285-2005、GB3847-2005标准变更。 | 整改 (暂停) |
26 | 唐山曹妃甸区中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资质认定上个周期有效期至2016年1月10日,本周期2016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2日,2016年1月11日和12日资质认定证书空档期,出具安检和环检报告。 2.现场抽查编号为:新503498、新P28754、新7936613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项目不全。 | 整改 (暂停) |
27 | 唐山市丰润区泰龙郝亮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记录中缺少检定校准信息和技术要求信息;无Ⅰ级钢卷尺。2.现场无纸质的测功机附加损失测试记录。3.车辆信息中的OBD信息录入不正确。4.微机登录员对车辆基本信息登录要求不了解,现场试验原始记录车辆基本信息的驱动型式、驻车轴、前照灯制、转向轴悬架型式信息录入错误; 现场抽查的15份安检报告中有10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驱动型式错误。5.大厅未明示检验标准、检验项目;无检验工位布置图;投诉监督栏缺少岗位和电话投诉信息;环检流程图无受控标识。6.未制定应急预案,厂区无限速标识。7.程序文件26个,缺少人员监督控制程序文件,无质量监督计划和记录。8.2018年10月25日进行的管审,由陈连山(非最高管理者)主持,机构已于2018年7月最高管理者由陈连山变更为王宏磊;输入资料不同,缺少人员监督、质量控制等内容;会议记录除内审不符合描述外内容相同。 | 整改 (暂停) |
28 | 唐山市开平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办理GB18285-2005、GB3847-2005标准变更(机构未和公安、环保联网,未出报告)。2.标准气体未粘贴状态标识;无软件符合有关标准的验证资料(目前安检线软件未调试正常)。3.温湿度表(出厂编号01)检定结果给出的温度示值误差为-2.0℃,温湿度表(出厂编号k1)检定结果给出的温度示值误差2.0℃均超过标准要求(±1℃)。设备检定/校准证书确认记录中无技术要求信息。4.无测功机滑行测试和附加损失测试记录、尾气分析仪泄露检查和标定记录、不透光烟度计标定记录。 无汽车加载制动检验台、前照灯检测仪、轴(轮)重试验台、碳平衡油耗仪、底盘测功机期间核查记录。5.冀B57X6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基本信息栏中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货车,模拟检验报告中为小型普通客车二者车型信息不一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第4项中盘式制动器、第6项底盘动态检验、第7项车辆底盘部件检查判定栏填写错误;模拟检验报告中底盘动态检验、底盘部件检查结果判定错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部分)中转向轴悬架型式与模拟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不对应。冀BH7999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模拟检验报告中人工检验结果中检验项目结果判定除“联网查询”项其它项目结果判定均不正确。6.机构环检线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无法正常运转,环检过程核查无法进行。7.大厅上墙文件检验依据标准有过期作废标准GB18285-2005、GB3847-2005;许可资质中缺少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投诉监督栏缺少电话投诉信息;综安检车间进口未明示综安检标牌信息;无三检合一的承诺。8.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和唐山市开平区发达汽车维修厂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厂区内有修理厂;驻车坡道在厂区围栏外侧。9.2019年管理评审计划中输入材料要求未按照RB/T214-2017标准描述。 | 整改 (暂停) |
29 | 玉田县玉滨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未公示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2.软件符合性验证记录中未保存确认证据。无数字温湿度大气压力表(温湿度部分)的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砝码在环检车间地上堆放。3.冀BZN576小型越野车,在用车检验仪器设备检验部分的检验结果中对二轴的驻车制动力进行了检验,而在基本信息中却为驻车轴 “1”、驱动型式为“2,3”,基本信息中是引车员“赵国栋”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无赵国栋签字。冀BX5158中型普通客车准驾车型应为B1及以上,仪器设备部分由引车员赵国栋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底盘动态检验由胡亚明检验,赵国栋、胡亚明驾驶本准驾车型是B2。冀B993PY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检验员未签字。4.大型车辆底盘动态检验区路面不平整,且破损严重。2019年管理评审的质量负责人工作总结中有依据《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描述。 | 整改 (暂停) |
30 | 玉田县玉一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营业执照中有与机动车检测有利益冲突的“二手车交易”业务。2.环保车间砝码在地面随意摆放。3.单点标定前未做泄露检查。4.设备编号为FTH1801039环境参数变送器(温湿度)校准结果不符合检验方法标准。5.冀BR4161重型自卸货车,在用车检验仪器设备检验部分基的检验结果中对三、四轴的驻车制动力进行了检验,而在基本信息中却为驻车轴 “2”,人工检验部分11.栏板高度未进行判定。挂车冀RUO32 只对第三轴进行了驻车制动。6.现场试验压燃式车辆车牌号为津C23289,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7.安检车间2号线地沟风扇损坏。安检车间2号线滚筒制动台左端滚筒粘砂脱落。地沟条码采用标准为GA-21861-2014。环检3号线透射式烟度计取样软管与烟度计连接部位未固定。8.质量手册修订页中批准了修订内容,手册中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没有质量手册修订的相关证据。程序文件的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程序4.3C中描述了依据《评审准则》要求进行审核。9.2019年4月13-4月14日进行的2019年第一次内部审核结论中审核结论是不通过。 | 整改 (暂停) |
31 | 廊坊凯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未见环境参数自动采集系统的检定/校准证书;声级计、砝码为校准证书。2.无排放检测设备的排放管路泄露检查 、尾气分析仪单点检查、滑行测试记录、附加损失测试记录、不透光烟度计标定记录。3.声级计、砝码校准证书未进行有效确认。4.无标气、滤光片、砝码的期间核查计划。5.授权签字人李翠平无授权文件。于建栋2019年6月28日通过授权签字人考试,该公司对于建斌的授权签字人任命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6.(1)津B9821挂车的安检人工检验记录中修改未使用杠改法;底盘动态检验项目不适用于该车。(2)082019072600046号安检报告中车辆外廓尺寸的车辆宽度数值为2567mm,超出GB1589-2016标准规定的限值。7.业务大厅未明示其许可资质;公示的检测车间工位布置图中检测线数量与资质认定批准的检测线数量不一致;1号检测地沟的防护设施不利于底盘检测工作。8.3号检测车间出口与右侧的通道之间存在安全隐患;路试车道与检测车间出口距离较短且与出口行车方向的车辆共用通道;车间出口方向通道与院内车间未有效隔离。9.体系文件没有有效转版。1.质量手册附件无程序文件目录(改公司文件架构5.2描述-在手册最后附有程序文件清单和相关文件)、无检验工位布置图。2.程序文件部分内容与 RB/T214-2017 标准不一致,多条款合并。10.内审员设置不合理,业务大厅没有设置内审员,内审员梁洪审核了自己所在的部门-检测车间。未见2018年4月内审整改学习培训等证实性材料。11.(1).2019年管理评审计划没有按RB/T214-20174.5.13条款输入,无评审的依据。(2).2018年、2019年管理评审主持人不是经理而是质量负责人。(3).2018年12月26日、2019年3月19日、2019年4月10日分别做了3次2018年管理评审,前2次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不符合RB/T214-2017标准4.5.13条款要求。 | 整改 (暂停) |
32 | 霸州市永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公开公正性承诺。2.无环保软件升级后符合GB18285/GB3847标准的验证资料。3.无专用测力计;无环境参数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4.2019年8月7日的环保检测设备日常检查记录中,流量分析仪日常检查的示值误差计算错误。5.标准气体的核查计划中无标气型号等信息;LPB-3型平板汽车检验台的期间核查记录中未写明核查用仪器设备名称,测量结果无法定计量单位。6.共有3位授权签字人。7.冀RQF651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底盘动态检验项目栏42-45项未进行判定。8.室外监督台无监督电话信息;未明示环保检验项目及检验标准;驻车坡道无坡度标识,后防护装置不能起到有效防护作用。9.安检检测车间出口防护装置未有效隔离。10.(1).质量手册附录缺少检验工位图、检验平面图,公示版没有受控编号。(2).2019年度质量监督计划依据不正确,缺少对办公室人员的监督。11.2019年内审按要素审核,办公室和质量负责人、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一起审核,不能体现各自的职责和检查要点,结果记录描述不具体。 | 整改 (暂停) |
33 | 霸州市汇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上墙文件《公正性声明》无最高管理者签字信息。 7.冀R70355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中,只有1名检验员签字;13103019052000025号安检报告中无检测机构地址、环境条件等信息。 | 整改 (暂停) |
34 | 高碑店市新春 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机构未能提供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承诺。 2.外检检测现场有两把钢直尺未检定。 3.标准气(零气)已于2019年7月22日过期;专用测力计未检定;无底盘测功机日常检查记录。 4.2018年1月1日至今的检验报告存储位置为“高碑店新春驾校报名处”的一个单独房间。 5.所有检验报告均无“以下空白”。 6.冀FD5697(黄)中型普通货车;检测委托单检测依据及检测内容均勾画错误;人工检验记录单底盘检查项目未评定、分级项未评级、无底盘检验员签字;性能检验记录单及报告单缺少动力性、经济性、排放性检验项目;检验结论与实际检验项目不一致,检验项目为一级,检验结果为二级;性能检验记录单无引车员签字、温湿度、大气压参数。 7.京NNW078小型普通客车:外观检验项目“车辆进排气系统是否有任何泄漏”,判定“是”错误。 8.现场试验时泄露检查方法错误:应在取样管末端加塑胶帽,实际操作时在滤芯处断开,用手封堵。 9.驻车坡道与其他单位未有效隔离,无驻车坡道坡度标识。 10.路试车道与相邻的其它公司未进行完全隔离。 11.质量手册XCJC/SC-2018已于2018.12.1进行转版,但4.1中的职责分配表的条款还是旧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条款。 12.2018年12月3日进行内审,内审记录中对检测车间审核4.4.3设备管理等条款没有具体查阅的设备,仅有审核结论符合;4.5.20结果报告为检测车间的职责,但未对检测车间进行内审,仅对技术负责人进行了该条款的审核。 | 整改 (暂停) |
35 | 高阳县天羽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编号为 012019081700001 的冀FN2378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安检检验报告(2019年8月17日):检验报告单使用过期CMA章。进一步扩大范围查,未再发现该问题。2.温湿度表(Z180504039)示值误差超差:相对湿度40%RH时示值误差3.8;相对误差80%RH时示值误差-5.3%,应为3%以内。 3.10kg砝码无状态标识。 4.期间核查计划中设备无唯一性编号。 5.没有用标准气对机动车排气分析仪进行期间核查的原始记录。 6.编号为 012019081700001 的冀FN2378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报告:人工检验单中里程表读数为3万,与排放报告单130626061908170829480001中累计行驶里程232632km不一致;检验员签字为1人,不合理。报告中标准限值:二轴、三轴制动率为≥20%、驻车制动率≥15%,均不符合GB 7258-2017的规定,检验结果未影响到结果判定。进一步追查造成的原因为系统软件未确认。 7.编号为130628061905210926120027的冀F72Y84小型普通客车检验报告:外观检验中“车辆进、排气系统是否有任何泄漏”项目评定“是”错误。 8.安检现场试验底盘检查行车不到位。 9.底盘动态检验区无标示牌。 10.驻车坡道无边线、中线;驻车坡道坡度错误标注为2.0、1.5,应为20%、15%。 11.路试车道长度不足,仅82米。 12.路试车道安全防护装置摆放不合理,距离试车道中线仅2米,不能保证6米试车安全通道。 | 整改 (暂停) |
36 | 蠡县刘建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透光率计状态标识过期。2.编号为012019050600031(冀F9562L小型面包车)、012019050800033 (冀FJ7482重型半挂牵引车)等检验报告:检测委托书中检测类别未勾划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项目。3.编号为130635121905100835590004(冀F9562L小型面包车)的环检检验报告:外观检验中“车辆进、排气系统是否有任何泄漏”项目评定“是”错误,无授权签字人签字,系统上传的检验报告有签字。4.编号为 012019050800033(冀FJ7482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报告:标准限值:二轴、三轴制动率为≥20%、驻车制动率≥15%,均不符合GB 7258-2017的规定,核查检验结果未影响到结果判定,进一步核查原因为软件未确认。5.编号为012018121100002的冀AM9056重型普通货车的检验报告:检验委托书中检测依据勾划所有排放标准方法;人工检验单检测日期、判定有划改,无签名。6.底盘部件检查用地沟卫生差。7.驻车坡道无边线、中线,无坡度标识。8.路试车道长度不足,仅86.7米。9.驻车坡道安全防护不全;环保检测车间无安全隔离;安检车间出口无安全防护栏。10.2017年内审于2017年5月26日进行、2018年内审于2018年11月28日进行,两次内审间隔时间为18个月。11.2018年内审于2018年11月28日进行,2018年管理评审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不合理。 | 整改 (暂停) |
37 | 沧州恒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GB 3847-2018、GB18285-2018标准未进行变更;2.无“十要十不要”承诺、无员工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承诺; 3.专用测力计未列入计划,无实施检定,底盘测功机日常滑行检查记录结论评定不正确,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未进行符合性确认;底盘测功机未列入期间核查计划,无实施记录;平板制定台期间核查方法不正确;4.报告编号为:1311210519073100302综检报告,喇叭声级不合格,但报告结论合格;环检报告单130921731907121641510004检验员签字仅1人,且为计算机打印; 5.采样探头长度不满足要求; 6.灭火器过期。 | 整改 (暂停) |
38 | 孟村回族自治县顺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GB 3847-2018、GB18285-2018标准未进行变更。 2.无公正性承诺,无公开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 3.2016年-2018年未按照规定要求上报检验报告编号 4.专用测力计未列入计划,无实施检定; 5.车牌号为冀JXG60挂检验报告编号为13016118091902340检验依据使用作废标准(GB1589-2004);缺少GB11567-2016标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防抱死装置判定错误。 6.现场操作环检过程因设备软件不正常无法进行。 7.路试车道无防护,驻车坡道堆放杂物。 | 整改 (暂停) |
39 | 东光县安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最高管理者未签署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承诺。 2.砝码、专用测力计未列入检定/校准计划,未进行检定; 4.2018年12月10-11日、2019年7月4-5日、实施内审核查内容不完整。2017年、2018年管理评审报告输入信息、输出信息不符合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管理评审报告雷同。 | 整改 (暂停) |
40 | 南皮县通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公正性承诺未公示。 2.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结果确认方法不正确; | 整改 (暂停) |
41 | 1.机构未签署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承诺。 2.砝码未列入检定/校准计划,未进行检定;气体分析仪期间核查记录中CO、HC允许误差不符合GB18285-2018标准要求;2019年6月24日出具的平板制动台校准证书未进行确认;缺少机油温度传感器。 3.委托合同书检测依据标准未填写; 冀JS9823报告编号为:13003518091302200人工检验单未对防抱死制动装置作判定; | 整改 (暂停) | |
42 | 肃宁县神龙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机构未签署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承诺。员工未签署仅在本机构从业的承诺。无公正性承诺。 5.2017年、2018年内审检查表中检查记录内容不具体,两年内审报告雷同。 | 整改 (暂停) |
43 | 献县新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1)滤光片上数值与校准证书不一致。(2)汽车排放气体分析仪证书确认表无数据分析。 | 整改 (暂停) |
44 | 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泰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1)无检测设备的验证资料。(2)2019年设备检定周期计划表中无编号。(3)滤光片上数值与校准证书不一致。(4)HB007标准气体校准确认表无“标准要求”数据 。(5)设备编号1207219期间核查记录中无数据比对分析 。 | 整改 (暂停) |
45 | 献县绿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019年1月8日营业执照增加了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 | 整改 (暂停) |
46 | 任丘市渤海石油装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编号冀RRD696车辆检验结果不合格,报告未加盖检测专用章。 | 整改 (暂停) |
47 | 任丘市谦丰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 1.(1)无使用的软件符合标准的验证资料。(2)无使用的砝码的检定证书。(3)2019-8-7的期间核查记录表中无实测原始数据记录。 | 整改 (暂停) |
48 | 衡水市路顺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1.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已取消重型汽车检验项目未申报;2.环保及安检软件未进行确认;3.未见机油温度传感器,气象站未与计算机连接;4.30m钢卷尺、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5.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专用测力计未溯源;6.未见排放管路泄露检查相关记录;7.无温湿度计校准证书确认记录,所有校准证书确认记录信息不全;8.现场考核情况:张仁谦47分,齐辉67分;张仁谦2018年9月份获证后至今未签过报告,而2019年4月15日之前的安检及环保报告授权签字人处均盖有张仁谦印章;齐辉在2019年5月22日休息不在岗时,该天安检及环保报告共43份授权签字人处均盖有齐辉印章;9.2019年5月1日后机动车检验简易委托合同书中检验依据有作废标准DB13/1801-2013、DB13/1800-2013;10.对受检车辆尾气管道的孔隙或裂隙是否进行核查,检测过程中抽出采样探头,测试未中断;11.未监测发动机转速;报告编号为131103301908131529120014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外观检验未进行,但报告中出具了相关内容;12.驻坡车道无标识,无中心线,HYCG-130LD6工况法汽车排放测试系统、FLB-100烟度计(编号14120707S)未贴停用标签及相关记录,FLB-100烟度计(编号14122007S)、FLB-100烟度计(编号14121907S)、转速适配器等均无粘贴标识,未公示营业执照及工位布置图;13.路试车道左侧无安全防护装置,安检车间灭火器数量和位置不符合要求;14.未提供县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或乡级以上政府的证明文件;15.2019年4月15日技术负责人变更质量手册中无修订等相关记录;16.2018年12月10日内审检查记录无具体事实描述,计划中内审分工无具体人员;17、输入、输出内容不全。 | 整改 (暂停) |
49 | 衡水市兴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无“十要十不要”从业准则承诺、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2.环保、安检及综检软件未进行确认;3.无气象站,且未与计算机连接;4.气象站(温度计、湿度计和大气压力测量仪器)未进行溯源,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5.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6.排放管路泄露检查未进所有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确认记录信息不全,空盒气压表、Z161013039温湿度、滤光片、10m钢卷尺、077021声级计未证书确认记录行;7.底盘测功机、流量计、悬架测试台等未列入计划; 平板制动台、外廓尺寸测量仪等为人员比对方法,无计划核查时间;所有实施记录未进行数据计算;8.授权签字人李松2018年10月15日与该机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现场考核情况:王平平30分;9.所抽2018年9月份之后报告均未见检验检测委托单;10.检验现场发现提前填写完整的安检人工记录单及机动车尾气外观检验单10余份;11.驻坡车道无标识,机动车车载气瓶检测与安检、环保及综检场地未有效隔离;12.驻坡车道、路试车道均无安全防护装置;13.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内审检查记录无具体事实描述,与2017年雷同,新体系文件为2018年1无2019年环保标准标准查新记录;14.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内审检查记录无具体事实描述,与2017年雷同,新体系文件为2018年12月10日实施,内审的依据为RB/T214-2017 RB/T218-2017与实际不符;15.新体系文件为2018年12月10日实施,2018年12月28日进行管理评审,新体系只运行14天,管理评审输入输出信息未按新标准项目进行,输入、输出信息不全。 | 整改 (暂停) |
50 | 故城县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无环保软件确认记录;2.未见机油温度传感器,气象站未与计算机连接;3.气象站(温度计、湿度计和大气压力测量仪器)未进行溯源;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4.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5.滤光片、测力计、砝码证书无确认记录;6.取样管长度8.6米;流量管在测量单排气管时未将另一头封闭;检测过程中抽出采样探头,测试未中断;7.现场泄漏未检查;8.驻坡车道无中心线;9.路试车道两侧放置的隔离墩不能起到安全防护作用,路试车道右侧靠墙距离不足1米,有安全隐患;10.2019年人员培训计划表中5月、6月为作废标准,10月培训内容为作废评审准则;11.体系文件为2018年10月9日实施,2018年10月15日进行内审,体系只运行了6天;内审检查记录无具体事实描述;12.新体系文件为2018年10月9日实施,2018年10月26日进行管理评审,体系只运行17天,管理评审输入输出信息不全。 | 整改 (暂停) |
51 | 衡水市故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1.机构有承诺书,但孙文锁在该机构及故城县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均为资料管理员;公示的公正性承诺为旧版本;2.环保标准变更软件未进行确认,安检软件确认信息不全;3.无气象站且未与计算机连接;4.检定/校准计划记录中无砝码、测力计;气象站(温度计、湿度计和大气压力测量仪器)未进行溯源,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5.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6.测力计、砝码无证书确认记录;7.期间核查记录油耗仪、轴重试验台、前照灯检测仪信息不全;8.抽取的2018年1月至10月共10份安检及环保报告,授权签字人牛亚婷所签字的字距、大小、形状均无变化,安检报告检验结论字体与授权签字人牛亚婷签字大小、粗细及形状不一致,同时调取2018年8月至10月考勤,出勤人员中无牛亚婷;9.无电子存档记录;10.未公示工位布置图,监督台电话为机构电话,驻车坡道无标识,该机构与故城县二级维护作业站未进行有效隔离;11.驻车坡道无安全防护措施;12.路试车道位于检测车间西侧停车场院内,此地块未签租赁合同,无使用权;13.2019年人员培训计划表中5月、6月为作废标准,10月培训内容为作废评审准则;14.内审检查记录具体事实描述不全;15.管理评审输入输出内容不全,各室总结内容不全,2018年管理评审与故城县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雷同。 | 整改 (暂停) |
52 | 衡水市苏正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1.高国行、刘洪才撤消授权签字人未申报;2.无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3.无安检、综检、环保软件确认记录;4.无气象站,机油温度传感器、气象站未与计算机连接;5.检定/校准计划记录中无测力计;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6.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7.标定前未进行泄露检查,标定数据未纪录 ;8.测力计、砝码无证书确认记录,所有校准证书确认信息不全;9.期间核查记录息不全,未进行数据分析;10.现场考核情况三名授权签字人考试不及格;11.无电子存档记录;12.检测过程中抽出采样探头,测试未中断,环检车间3号线排气分析仪取样管长度为8.5米;13.检测过程中抽出采样探头,测试未中断,检验报告结论为合格;报告编号为131122241908161036460011注册登记检验(测)报告外观检验未进行,但报告中出具了相关内容;14.驻车坡道无标识。15%驻车坡道路面破损不平整;15.驻车坡道无安全防护措施;16.路试车道无安全防护措施,环保车间左侧放置的1只灭火器失效,一只无法明示;17.人员岗位能力确认记录不全,安检、综检签字领域授权签字人各只有一人;18.人员岗位能力确认记录不全,安检、综检签字领域授权签字人各只有一人;19.2018管理评审输入输出信息不全,2018年管理评审与2017年管审雷同 | 整改 (暂停) |
53 | 衡水市昌明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1.机构有从业承诺,但监督台显示:该机构人员刘聪、侯腾昊、王会中、安东在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任职;2.无安检软件确认记录;3.30米钢卷尺溯源方式为校准;4.测力计无证书确认记录,所有校准证书确认信息不全;5.期间核查方法均为人员比对,不正确。期间核查记录信息不全;6.现场考核情况:郑素芬17分,李静43分;7.报告编号为012018020500067、012018041800002、012018030300070检验报告中机动车检测委托单检验依据为GB7258-2012,为作废标准,均缺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报告编号为012018102900028检验报告所检项缺少车辆外廓尺寸,不符合GB21861-2014要求,无机动车检测委托单。所抽21份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均为打印,不符合GB21861-2014要求;8.无纸制及电子存档记录;9.路试车道无标识;10.两个机构共用场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11.该机构与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共用场区道路、办公室、检测报告档案室、业务大厅、待检区、外检区、检毕区;新车注册、二手车过户查验区占用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环保车间4号线,均不能独立调配使用。该机构租赁合同和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中甲方均为衡水隆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所有权证中的宗地图面积均一致;12.业务大厅公示的营业执照为衡水昌明二手车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上墙文件均未受控;无人员岗位能力确认记录;所建体系文件要素不全,4.5.20-4.5.27合并;13.内审缺少RB/T218-2017要素,检查记录及结果具体事实描述不全;14.2018年9月29日管理评审输入缺项,输出内容欠缺,各部门总结内容严重缺项。 | 整改 (暂停) |
54 | 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法人代表变更为崔立永(原为孟祥增)未申报;2.机构有从业承诺,但机构人员刘聪、侯腾昊、王会中、安东在衡水市昌明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同时任职:无十要十不要”从业准则承诺;3.环保软件确认记录内容欠缺;4.无气象站,机油温度传感器、气象站未与计算机连接;5.砝码溯源方式为校准;6.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7.1号线、2号线尾气分析仪编号为01、03,3号线为18523401dm,1-3号线所有记录编号混乱,与设备不对应;1、2号线底盘测功机、流量计日常检验未纪录;2号线排气分析仪标定数据计算不熟练;8.所有校准证书确认信息不全;9.期间核查记录息不全,未进行数据分析;10.现场考核情况:高世群40分,黄聘68.5分;11.报告编号为131118061007044、131118061006184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加载减速检测报告中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均为0,判定结果合格;报告编号为131102091906260841170065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机动车检验简易委托合同书中检验依据中GB18285-2005、DB13/ 1801-2013、GB3847-2005、DB13/ 1801-2013为作废标准;12.无纸制及电子存档记录;13.车牌号为冀TKHN33950的货车探头插入深度不足400mm,不符合GB38547-2018标准要求;14.对受检车辆尾气管道的孔隙或裂隙未进行核查;15.采样管长度1号线为8米,2号线为8.8米,不符合GB18285-2018规定的不大于7.5米的要求;16.现场泄漏检查未进行;17.车牌号为T3636V现场检测过程中抽出采样探头,测试未中断,但所出具的报告编号为13117109190817094224000在用车检验(测)报告结论为合格;该车外检只检部分项目,但报告中出具了外检全项;18.3号线排气分析仪因故障停用,未明示;19.两个机构共用场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20.该机构与衡水市昌明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共用场区道路、办公室、检测报告档案室、业务大厅、待检区、外检区、检毕区,衡水市昌明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新车注册、二手车过户查验区占用车间4号线,均不能独立调配使用。该机构租赁合同和衡水市昌明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中甲方均为衡水隆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所有权证中的宗地图面积均一致;21.上墙文件均未受控,无工位布置图,监督台未公示监督电话,人员岗位能力确认记录只确认一个岗位,兼职岗位均未确认,岗位确认记录信息不全,仪器设备操作授权书中授权使用人高嵩、刘阳、刘德福均离职,未变更;管理手册中公司法人公正性声明为孟祥增签字、授权书、公正性声明和承诺、批准实施令为齐文鹏签字,均为变更前人员签字;22.2019年6月21日至6月22日管理评审输入缺少祥实内容 | 整改 (暂停) |
55 | 衡水华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该机构不检9座以上载客汽车、4.5吨以上载货汽车及挂车,但未申报取消能力;2.环保标准变更软件未进行确认,安检软件确认信息不全;3.无气象站,且未与计算机连接;4.气象站(温度计、湿度计和大气压力测量仪器)未进行溯源;5.汽油车标准气体浓度不符合GB18285-2018要求;6.排放管路泄露检查未进行;7.无温湿度计校准证书确认记录;8.现场考核情况:徐建行25分,韩义元36分,张国泽38分;9.取样管长度为8米;10.无A1、A2驾驶本(该机构不检9座以上载客汽车,轻型货汽车及挂车,但未申报);11.驻坡车道无中心线,路试车道无终止线;12.路试车道右侧无安全防护装置;13.未提供出租方不动产证明;14.岗位能力确认信息不全;15.2018年12月10日至11日内审检查记录无具体事实描述;16.输入、输出信息不全。 | 整改 (暂停) |
56 | 枣强县宏瑞汽车尾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检定、校准:砝码为校准证书;气象站、环境参数测量设备未与计算机联网。期间核查:2018年、2019年无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未进行核查。 | 整改 (暂停) |
57 | 枣强县强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监督台无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 整改 (暂停) |
58 | 深州市安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公示检测工位布置图,在外检车间内设有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深州分公司环检收费工位。 | 整改 (暂停) |
59 | 衡水博宇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业务大厅公示内容位于深州市安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业务大厅内,环检收费工位在深州市安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外检车间内。 | 整改 (暂停) |
60 | 柏乡县宏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未公示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承诺。2.无软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设备及配置软件符合有关标准的验证资料;全自动远近光前照灯检测仪计量证书确认表未描述检定结果数值。汽车双转向桥侧滑检验台核查记录缺乏数据支撑。3.档案室无灭火设施。 4.取样探头不足400mm(1号线约330、2号线约310mm)。 5.驻车坡道无标识,路试车道无起止标识; | 整改 (暂停) |
61 | 清河县清城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档案室无灭火设施。 13000421907160047、13000421905210043、 13000421906120020授权签字人王真正笔体与现场签字核对,笔体疑似不一致。 2.路试车道无起止标识 ; | 整改 (暂停) |
62 | 邯郸市安行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钢卷尺是校准证书,环检砝码未检定,无转速适配器校准证书。 | 整改 (暂停) |
63 | 邯郸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无“十要十不要”从业准则承诺。 | 整改 (暂停) |
64 | 邯郸市鼎邦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无检定为Ⅰ级的钢卷尺。 | 整改 (暂停) |
65 | 邯郸市东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30m钢卷尺、砝码的检定证书是校准证书。 | 整改 (暂停) |
66 | 邯郸市丛台万合北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30米钢卷尺证书为校准证书。 | 整改 (暂停) |
67 | 邯郸市丛台区盛平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 1.环检车间现场未见《泄露记录》、《滑行测试记录》及《附加损失测试记录》。 | 整改 (暂停) |
68 | 邯郸市交安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1.50m、7.5m钢卷尺计量证书是校准证书。 | 整改 (暂停) |
69 | 邯郸市邯山区安环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 1.环检用砝码未标定 | 整改 (暂停) |
70 | 邯郸市安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50m钢卷尺计量证书是校准证书。 | 整改 (暂停) |
71 | 万合集团邯郸华骏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温湿度表JWS-A2(编号:Z180305055)2019年校准证书中示值误差超过标准要求。 | 整改 (暂停) |
72 | 邯郸市车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无道路货运车辆“二检合一”承诺,未公开。 | 整改 (暂停) |
73 | 雄县锋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汽车排气分析仪状态标识过期 ;不透光烟度计未检定。2.砝码、专用测力计未检定。3.设备期间核查方法不对,‘站内人与人之间比对’。4.2019年 质量控制计划中比对参数只涉及环检、未涉及安检、综检;2018年环检比对验证数据分析结果描述错误,未进行结果评价。5.2019年8月 22日环检模拟报告冀F002019082200053/冀F00201908200061使用过期标准GB18285-2005和DB13/1801-2013。6.编号1306380118072700401的冀FF6705(黄)中型普通客车的检验报告:检验委托书无唯一性标识、受理单位无经办人签字及日期。人工检验记录单中无记录单编号、无底盘检验员签字。未见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报告单检验项目结束无“以下空白”字样。7.编号1306380119012200901、1306380118012200901的冀FM4172(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编号1306380119030100701的冀FG9628(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检验报告:未见检验委托书、人工检验记录单及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8.编号1306380119070300201的冀FJ8510(黄)中型普通客车的检验报告:未见检验委托书、人工检验记录单。9.编号1306380118070201101的冀FJ8510(黄)中型普通客车的检验报告:检验委托书中受理单位无经办人签字及日期。人工检验记录单中无底盘检验员签字。未见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10.编号1306380119070400301的冀FG3406(黄)中型普通客车的检验报告:检验委托书中检验依据多勾划GB 21861-2014标准(本次检测内容为技术等级评定),受理单位无经办人签字;人工检验记录单分级项未评定,无外观检验员及底盘检验员签字。11.档案室存档的报告无索引,不易查询报告。12.驻车坡道无中线、端线。13.驻车坡道无安全防护。14.2018年12月1日新版管理手册发布,2018年12月30日实施,至今未对新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内审。2018年12月6日-7日进行了内审,是按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旧版体系文件进行,内审计划分工安排是按条款进行,2名内审员,但内审检查表按部门审,3名内审员,未按分工进行,内审员签字未与计划表中的分工对应上。15.2018.12-12进行了管理评审,依据的是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没有详细的输入信息。16.(所查安检、环检均为模拟、比对报告,因安检、环检未取得公安、环保部门相关资质,所以未开展业务,无报告,涉及的安检环检主要查内部质控、质量监督情况、模拟报告。) | 整改 (暂停) |
注销18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单 | 检查结论 |
1 | 注销 | |
2 | 隆化县盛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注销 |
3 | 唐山市曹妃甸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注销 |
4 | 迁西县源鑫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5 | 唐山市丰南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注销 |
6 | 保定市天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7 | 三河市环标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8 | 保定市阜平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注销 |
9 | 曲阳同益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10 | 保定曲阳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站 | 注销 |
11 | 蠡县广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12 | 高阳县安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13 | 保定市顺平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注销 |
14 | 冀州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为衡水顺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未办理机构名称变更手续) | 注销 |
15 | 邯郸市翔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16 | 邯郸市永年区鑫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注销 |
17 | 邯郸市峰峰矿区宏安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 |
18 | 定州市恒通汽车尾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缩减能力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单 | 发现问题 | 检查结论 |
1 | 石家庄市赵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1.尾气检测标准(该站只有非工况法检测能力,未开展该项目检测工作)未履行变更手续; | 因无签发综检报告的授权签字人,限制综检项目工作。 |
2 | 张北广溢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 1.1该机构检测车间具有单轴承重10吨滚筒线一条。单轴承重3吨的平板线一条,目前平板线未与公安联网,该线上设备未进行检定/校准,设备处于停用状态,不具备检测能力。机构无地磅,无4米平板检验台,汽车轴重检验台承检能力为单轴承重10吨,不具备注册登记检验的能力。 2.6透光率计,踏板手刹力计,转向参数测试仪,底盘测功机(3台),汽车制动检验台,汽车悬架装置检测台轮胎花纹深度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尺,塔尺,流量计,碳平衡油耗仪,发动机转速仪(2台)确认证书中无确认依据。无排气分析仪期间核查计划及记录。排气分析仪日常检查和标定前未进行泄露测试。2019年8月10日标定记录中CO误差值计算错误。 3.7牌照号为冀GWQ676的小型轿车检验委托单(检验日期2019.5.30)检测依据GB 18285-2005填写错误,委托单位与受理单位人员填写日期不一致。牌照号为蒙J58109的检验报告(检验日期2019.8.9)2次上线,未保存全部记录。人工检验报告中,轴距、货箱等应检项目未检测。 | 限制3吨平板线的检验能力。限制10吨滚筒线注册登记检验的限制。 |
3 | 怀来县顺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 1.6 机构检测车间有安检线两条,一条单轴承重10吨的滚筒线,一条单轴承重10吨的平板检测线,不能检验单轴承重10吨以上的车辆。计算机系统配置变更、软件确认记录中无确认过程。环境参数自动测量设备未直接连接计算机。简易瞬态工况排放分析仪标定记录中数据更改未使用杠改法。转速表的计量检定/校准确认证书无确认依据,无确认过程 。简易瞬态工况排放分析仪期间核查记录中无核查结果判断依据。2.7 报告编号130730171908020924380013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中大气压(kpa)计量单位表示错误。检测流水号为13073000613070061907240的机动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除外)安全技术检验表(仪器设备检验部分)总检次数为四,存档档案中无前三次检测报告。编号13070061908130011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的检验依据多打印了GB1589-2016。 | 限制安全技术检验单轴承重10吨以上车辆的检测。 |
4 | 怀来县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 1.6 机构路试车道长90米。建议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验增加不检总质量大于4.5吨以上车辆的限制内容。 | 限制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验总质量大于4.5吨以上车辆检测 |
5 | 高碑店市军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业务大厅未公示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工位布置图、“三检合一”承诺书、综检项目及标准等;监督台中部分人员未公示姓名或工号;上墙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为GB18285-2005,为作废标准。2.未制定滤光片和标准砝码的校准计划。3.排气分析仪标定记录数据无单位,无泄漏测试记录。4.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人工检验记录单中“分级项”未做判定,“轮胎花纹深度”记录仅记录两轮数据,“不合格项汇总”未记录信息。5.无排气延长管,采样管连接安装松动。6.环保车间入口限进标识不规范;驻车坡道无标识,坡道的引车道未硬化。7.安检车间灭火器数量不足。8.质量手册缺少RB/T214-2017与RB/T218-2017章节对照表。9.2019年内审未对检测车间人员的能力确认情况进行评价。 | 限制“在用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