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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未离身却被盗刷1万多元 消费者起诉银行获全赔

2019-09-25 23:47:18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 吴采平)人和银行卡都在湖北武汉,卡却在境外被盗刷1万余元,消费者多次找开户银行协商未果,起诉银行。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开户银行赔偿消费者全部损失。

今年4月18日晚10时许,武汉消费者王女士一连收到3条手机短信,显示她的银行卡被取现1万余元。事发时,王女士人在武汉,卡未离身。她当即拨打开户银行的客服电话,冻结账户,然后打电话报警。第二天上午,王女士找到开户行打印了银行流水和交易明细单,显示账户共发生了3笔境外取现,两笔4369.45元,一笔1201.60元,加上手续费总共1万余元。发生取款的银行名为财金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台湾)。

王女士认为,银行负有保障储户财产安全的责任,但开户银行一直没有答应赔偿。4月25日,王女士再次找到开户银行协商赔偿事宜。银行相关负责人仍拒绝赔偿,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无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开户银行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王女士提交了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证明自己在账户发生盗刷时没有出境,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没有过错。

银行方律师辩称,原告王女士无法证明其银行卡是被他人利用伪卡盗刷。另外,多家银行提供无卡、无折取现服务,密码是保护账户安全的唯一措施,原告账户在境外被取现,可能是因为她自行泄漏了密码,或者对密码保管不当,所以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银行已经履行了及时挂失的义务,并无过错。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女士发现自己的账户在境外被取现后,及时挂失并在银行自助设备上进行了吞卡操作,还提供了自己不在境外的证明,可以认定境外取现行为不是由原告本人持原银行卡操作。由于被告方开户银行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账户密码是由原告泄漏,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境外取现是通过无卡、无折方式操作,法院判决被告银行向消费者王女士赔偿存款损失和相应的利息。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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