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恋爱期分批转款表爱意,分手后起诉女方还款

2019-09-16 11:08:41 海淀法院网

与昔日的追求对象断绝往来后,吴先生将女方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恋爱期发生的“借款”近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吴先生诉称,自2016年到2018年,他通过支付宝、微信方式向张女士转账30余万元;此外还将其个人信用卡借给张女士使用,两年期间发生的消费共计10余万元。吴先生认为上述款项均系借款,要求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赔偿利息。

被告张女士辩称,二人之前是同事关系,吴先生一直追求张女士,二人关系比较亲密,自2016年到2018 年期间,吴先生向张女士转款三百余次,其中不乏521、666这样的带有特殊含义的金额,吴先生诉称的所谓“借款”实际上是以恋爱为目的的好意施惠行为,目的是通过金钱赠与获取芳心,性质上应属赠与。后来,双方关系恶化,张女士断绝了和吴先生的联系,所以吴先生才要求还款。

庭审中,双方均认可未订立过任何书面协议和约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提示】:

恋人之间发生的金钱流转或物质馈赠,往往是以增进私人情谊为目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证明其与受赠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在缺乏借条、借款协议等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赠与关系,即使分手也不应要求追回。审判中,法院将结合资金金额、频繁程度、双方感情状态及经济情况等因素,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标准,对当事人发生资金流转当时的心理状态作出判断、结合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进行裁判。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