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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公布

2023-12-06 12:36:48 蒲江市场监督管理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强化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四川省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塘市场监管所查处成都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6月27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塘市场监管所对位于甘溪镇的成都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餐厅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案例二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佳市场监管所查处蒲江县大兴镇米锅村某小食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6月28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佳监管所对位于大兴镇米锅村某小食店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案例三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来市场监管所查处蒲江县西来镇某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6月28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来市场监管所对位于蒲江县西来镇桥楼街某餐馆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案例四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市场监管所查处蒲江县某餐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案。2023年7月24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市场监管所对蒲江县鹤山街道青龙街某餐馆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以上案例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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