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前沿资讯>>

餐饮门店油烟超标排放 湖南省汨罗市城管依法处罚5000元

2023-11-01 17:11:36 汨罗城管

近期,湖南省汨罗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开展专项行动,在用餐高峰时段对市区多家中大型餐饮店铺进行油烟排放检测。经检测,罗城大道两家餐饮门店油烟排放值为7.8mg/m³和5.3mg/m³(标准限值为2.0mg/m³),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属于超标排放。检测报告出具后,执法人员对油烟排放超过标准的餐饮店迅速启动立案查处程序,依法向其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务必限期完成整改。同时,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依法对其予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image.pngimage.png

市城管执法局提醒各餐饮商家,餐饮门店并非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或接入了统一排放管道,就能放任不管。还要注意油烟净化设备的正确使用,例如定期清洗设备、经营过程中正常开启净化装置、及时清理管道等,确保设备有效净化油烟。特别是油烟管道的清理,必须要常态化清理,由于油烟所带的烟尘有粘性,会在管道的内壁上形成油垢,会严重影响净化效果,油垢本身是可燃的,也容易引发烟道火灾。

接下来,市城管执法大队将严格管控市区餐饮门店油烟超标排放行为,对投诉重点餐饮企业进行回访跟踪;同时深入开展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设置安装、启用情况排查,督促辖区餐饮门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及时遏制餐饮油烟违规排放行为。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