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前沿资讯>>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查处情况公示(第二十期)

2023-10-30 13:09:14 怀柔市场监督管理

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查处情况公示(第二十期)

近期,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本区部分餐饮门店开展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餐饮单位进行了依法查处,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乾元居商店(招牌名称:乾元居)

存在采购食品原料凭证信息不齐未如实记录补齐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柒点民俗餐厅(招牌名称:7·COFFEE)

存在采购食品原料凭证信息不齐未如实记录补齐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九渡河新利酒家(招牌名称:新利酒家)

存在不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防蝇设施或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录华五金商店(招牌名称:录华家常菜)

存在采购食品原料凭证信息不齐未如实记录补齐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合益通工艺品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泉水渔家)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金娣民俗餐厅(招牌名称:金娣小吃部)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市沟门昌盛饭馆(招牌名称:昌盛饭馆)

存在食品原料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未做到隔墙离地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香满足食府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泉谷)

存在经营过程中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未执行餐饮单位日管控风险排查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市喇叭沟门人香阁酒家(招牌名称:人香阁酒家)

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保持清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北京市沟门馨香园饭庄:(招牌名称:沟门馨香园饭庄)

存在食品处理区未保持环境整洁,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坛子里民俗餐厅:(招牌名称:坛子里)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碧湖宾馆有限公司白桦林分公司:(招牌名称:白桦林宾馆)

存在食品处理区下水道裸露,未按规定设置防鼠、防虫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八雨)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