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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第16期)

2023-08-30 15:01: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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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第16期)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利盛园餐饮有限公司(拱辰街道天星美食城)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食品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上经营行为。

2、北京徐客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潞街道韩城烤肉)

当事人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3、北京神州恒达商贸有限公司(周口店刀削面)

当事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国华通达商贸有限公司(良乡镇付氏永红麻辣烫)

当事人不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未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玉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坊涮肉居)

当事人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秦来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琉璃河秦来顺宁夏老秦烧烤)

当事人未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暂停线上经营行为。

7、北京市奥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琉璃河早点)

当事人用于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未定位存放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29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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