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9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全和盛世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杭州包子老三鲜面)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松海盛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单县羊汤)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松海盛达养殖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无)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香淼淼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河南烩面)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市宋庄疃星公用电话营业厅(招牌名称:老李鹅块)
存在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食为鸣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建国烤全羊)
存在经营者未在就餐场所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的情形,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运来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金手勺东北菜)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北京运来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猫牙米炒饭)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9、北京玲珑有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窑鸡王)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0、北京市漷县保怀烧饼店(招牌名称:保怀烧饼店)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天瑞羊守一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羊守一)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市祥远天地缘酒楼(招牌名称:新创小卷饼)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3、北京顺通达晟商贸中心 (招牌名称:大连海鲜)
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消毒设施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4、***(招牌名称:正宗安徽板面)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5、北京三秦面庄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三秦面庄)
存在洗菜池与餐用具消毒水池混用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6、北京天佑利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如意馄饨土桥店)
存在洗菜池与餐用具消毒水池混用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7、北京俊和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香满园)
存在未定期维护餐饮服务设施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8、北京鼎香园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李连贵熏肉大饼)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9、北京金吉福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建国烧烤)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来源:北京通州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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