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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面禁售8种海鲜

2023-05-10 12:02:19 余姚市市场监管局

5月1日是新一年伏季休渔的起始日,这一天的12时起,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均开启新一轮伏季休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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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8日至8月1日,浙江省全面禁止销售大黄鱼、小黄鱼、带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姑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的违禁渔获物。

在禁渔期间,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市场渔获物交易索证索票制度,配合相关单位强化幼鱼资源保护。

Q:什么是“一打三整治”?

A:依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渔船“船证不符”整治、禁用渔具整治;污染海洋环境行为整治。

Q: 禁渔期间,8类鱼的冷库冻鱼及养殖鱼允许销售吗?

A:允许,但需要提供相关票证材料,对于冻品,经营户还需登记每日销售数量与现有存量。

Q: 经营8类违禁渔获物外的其他水产需要票据吗?

A:需要。

Q: 钓具作业渔获物可以销售吗?

A: 允许,但同样需要提供相关票据材料。

6种幼鱼全年禁捕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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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部门提醒:8种鱼类心中记,6种幼鱼要注意,最小可捕规格须谨记,全民监督护东海。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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