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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点题整治”外卖店家违法违规行为

2022-09-16 15:38:23 厦门市场监管

时下,网络订餐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大,食品安全也成为广大市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日前,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3起整治脏乱差外卖的典型案例。

湖里区某小吃店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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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经营场所内正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江某某无有效健康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的工作人员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反上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案发后,江某某按照要求办理健康证。

海沧区某餐饮店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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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厦门市海沧区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厨房内冰柜均无“生”“熟”“半成品”等分类标识并且存在菜肴与食品原材料混放、厨房内地面积水未及时清理及食品原料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2022年4月25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未标注生产日期及净含量。

当事人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进货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思明区某小吃店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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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执法人员到思明区曾厝垵村西边社1-101号一楼之二的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如下问题:1.当事人店内海鲜池中的小白玉贝标价为38/500g,位于小白玉贝后方的大白玉贝及位于小白玉贝右方的青口均未标价。2.当事人店内海鲜池区域墙面上图片可见同安封肉、姜母鸭、海蛎煎、水煮三鲜、香辣龙虾等菜品,但未见标价,当事人现场提供一张价目表(纸质),该价目表(纸质)上的菜品品类未完全覆盖海鲜池区域墙面上图片所示的菜品。3.当事人厨房对侧办公室内有一冰柜,冰柜内存放有预包装食品,冰柜内积霜严重,底部清晰可见大片污渍,卫生不洁。4.当事人厨房内食品加工操作台面及地面均可见食物残渣及积水。

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拍照存证,同时开具《询问通知书》,目前案件还在办理中。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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