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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餐饮单位恢复堂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2022-05-20 14:31:27 兰山市场监管

为规范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风险提示。

一、严格食品原料管理。在恢复堂食前应及时清点库存,全面清理过期、变质食材,严禁加工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二、严格环境清洁消杀。提供用餐服务前应对加工操作间、就餐场所、仓库、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防止细菌滋生。

三、严格设施设备管理。提前对食品冷冻、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锅灶、刀具、案板等炊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建议采用蒸煮方式消毒。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还要加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装车前后车厢内及运输容器的清洗消毒。

四、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按要求洗净、消毒,并做好保洁。初次使用前建议采用蒸煮方式彻底消毒。

五、严格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物,确保熟食烧熟煮透,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冷链食品管理。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应进行明示,并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查验“冷链三证”,实施专区或分区存放,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

七、严格人员卫生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发热、腹泻等病症人员接触及加工食品。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

八、严格学生用餐管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提供用餐服务前要全面开展自查,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九、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以下等情形加大查处力度: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餐饮具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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