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德清县新市镇某水果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从上海购进一批进口香蕉,产地为菲律宾,首次入浙未经检测站检测赋码,现场无法提供“三证一码”等相关材料,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进口香蕉进行查封并迅速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已签署相应承诺书,明知进口食品入浙首站要第一时间报备属地监管部门,并经核酸监测站检测赋码方能上市,仍抱有侥幸心理,为图个人方便,未遵照《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专班关于加强进口水果管控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进货时也未及时索取并查验相应的进货凭证。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特殊时期,德清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位经销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进口水果中依然有可能会携带新冠病毒,德清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各位商户首站(入浙落地第一站)应查验每一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证明,进行核酸检测,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并将“三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信息和进货数量信息准确录入“浙食链”系统,持有外省规范“三证”的需到浙江省专业核酸检测站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赋码上市。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从严处理。
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水果时一定要注意,特殊时期,也请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选择正规超市、卖场、水果专营店购买水果,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选购进口水果时,请使用手机扫一扫“浙食链”追溯码查询水果产地、来源、进口检验检疫信息,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陆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