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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美食、陕西肉夹馍等餐饮企业被通报处罚

2021-09-28 12:58: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餐厅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其中,包括北京成府明都小吃店(招牌名称:川渝美食)、北京坤豫食品店(招牌名称:陕西肉夹馍)、北京艳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红枣妹妹)等餐饮企业受到警告。

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置通报显示,北京成府明都小吃店(招牌名称:川渝美食),当事人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坤豫食品店(招牌名称:陕西肉夹馍),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艳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红枣妹妹),当事人涉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日前积极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辖区连锁网红餐厅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并将检查问题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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