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汽车三包草案听证会对这部重要法规的出台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中国的汽车4S店售服人员仍将面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我的车修不好怎么办?能不能退,能不能换?
谨慎、科学、协调发展,这是包括汽车业在内,各个行业协会文件上经常用到的字眼。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针对汽车三包草案所提的意见中,也很容易找到它们的身影。事实上,当我们仔细研读这些建议时,会发现诸如“在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先实施包修,再实施包退和包换”等,均不失为很好的思路。但“先完善召回再实施三包”、“发达的汽车市场国家没有类似规定,足以证明其难度”、“市场不成熟,实施三包条件不具备”等表述则令人无法接受。
汽车召回制度的建立针对的是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设计和制造缺陷,对使用者安全构成威胁的群体性案例,涉及公共安全问题。汽车三包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消费者与经销商围绕产品质量和服务所产生的纠纷而设置的方案,涉及个体矛盾冲突。虽然个性与共性存在着交集,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的对象为不同的标的——群发事件和个体纠纷。
多年来,中国汽车与其他经济部门一样,以追求速度和效益为目标,忽略了人在经济生活中的利益,即只有集体没有个体。缺位七年,终将出水的汽车三包制度是在“以人为本”的改革思想引领下的微观体现,是为消费者送上的一件迟到的保暖内衣,即使它有破洞、不合身,甚至单薄得不足以御寒,但是不能没有。这是质和量的差异,不能以局部来否定整体。我们且不论中国的行业协会其经费多来自企业理事单位,言论容易被别人怀疑,仅就建议本身就很值得商榷。比如发达国家没有规定云云,就是“国外有国内无”,便以国情为由堵口,“国内有国外无”,则以不符合国际惯例来塘塞的老套路;再说“市场不成熟”并非新闻,1999年开始私家车时代至今,中国汽车市场虽不成熟,却早已今非昔比。2004年三包未能实施,的确有地方维修水平和服务能力不足之虞,而现在一个地级市甚至小县城都有4S店,怎么还拿这个说事呢。难道非得要像日本那样,开车10分钟能维修,把4S店当便利店开时才行吗,那除非所有店面都不再有地皮成本。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然则何时而无忧,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我们上中学时就耳熟能详的名句,出自北宋文豪范仲淹。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没有一条产业政策或法规是在容易实施的条件下推出的,利益有冲突很正常。如果我们都站在利益的中间躲躲闪闪,甚至把问题抛给未来,则是在回避困难,也是在忘却担当。看一看站在路边守着抛锚车发呆的老公,看一看被熄火吓哭的老婆孩子,看一看天天堵门要求退货的男男女女,让这些不和谐的因素早一点消除,不正是我们从业者良心职责所在吗?
法规出台需谨慎,收收油门也应该,但随便说出“踩刹车”的话则实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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