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产品可靠性报告》>>

货车召回正式实施

2009-09-28 14:30: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自2004年10月1日我国颁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来,M1类(9座以下载客汽车)、M2、M3类客车已先后被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随着货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和动力性、环保性的飞速发展,安全性的提高就显得十分迫切。

    今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将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

    为顺利推行即将实施的货车召回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于8月28日在青岛召开了“货车召回制度宣贯会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兼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郑卫华指出:“大力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实际行动。”此次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主办,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办。货车企业200余人参加了会议。(钟质)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