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我国每年产生的废旧轮胎,数量约在1亿个以上。如果每年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翻新,在保证安全与质量的基础上,使其累计行驶寿命达到10万〜15万公里,那么,我国每年可节约相当数量的橡胶以及其他原材料。然而,这样一个原本节能环保、利国利民的产业,却因为缺乏监管、质量意识低下而成为不少交通事故的始作俑者。2008年,广东省对翻新轮胎的抽查结果显示,市场上翻新轮胎的合格率仅为9.7%。
一些行业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每年产生的1亿个废旧轮胎中,通过正规途径回收、翻新的只有1千万个左右,更多的废旧轮胎都流入了小作坊、旧货市场,经过简单的处理和“包装”,随即变成外表光鲜的廉价“名牌轮胎”,继续流入市场。这些轮胎在使用一个月后,会不同程度地出现问题:轻则刹车时留下黑色胎痕,轮胎表面也会变得毛糙,像被蚂蚁咬过;重则在高速行驶时发生爆胎,导致严重事故。
记者了解到,一个轿车的废旧轮胎在中间商手里可以卖到10元,成色较新的更可以卖到50元,但中间商从车主手中收购旧轮胎时,通常的价格仅为5元一个。这样的交易不论是在4S店还是维修厂,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一个货车的旧轮胎,收购的中间利润有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而翻新后利润可以达到200元至300元。当一些车主以350元的价格买到原价为800多元的“名牌轮胎”时,你千万不要觉得他是捡了个大便宜,那样的轮胎很可能是一个随时可能引发事故的“夺命胎”。
在亚运村汽车市场旁的某维修厂,100多个贴有名牌商标的轮胎放置在墙角,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这些所谓的国内外名牌轮胎连生产批号、平衡标志等基本标记都没有,有的轮胎花纹几乎已经磨平。还有些轮胎纹理极不对称,更有甚者,有的轮胎由于粘贴的胎面长度不足,接口处竟然是用钉书钉直接钉上。
[数据链接]
1.6亿
目前,我国年产轮胎已超过1.6亿个。我国鼓励使用废旧轮胎翻新技术,以提高废物利用率,节约橡胶消耗。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轮胎翻新、翻新轮胎材料生产、翻新轮胎设备制造等被列入鼓励类项目。
68%
轮胎生产需消耗大量石油,生产一个新的卡车轮胎需要84升石油,翻新一个卡车轮胎只需要28升石油,新胎生产的石油消耗比翻新轮胎高出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