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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明年实施新国标

2008-12-26 17:41: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新国标实施,不合格产品不再按“批次”公布,而改为按“生产时段”公布。

    这意味着公布不合格产品的范围将扩大,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也大大增加了。相关专家称,新国标对抑制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将起到积极作用,对百姓的利益以及使用产品的安全更为有利。

    据了解,该产品质监抽查国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广东省工商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专门针对质监抽查而制定,涉及3项抽查标准和1项复检标准。

    其中,3项抽查标准是:以不合格频率、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标,以总体均值为质量指标的抽查标准。新国标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合格产品不再按“批次”公布,而改按“某时间段产”的商品集合不合格公布。

    据参与起草新国标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专家介绍,至今,正在执行的国家级产品质监抽查制度已实行30多年。一直以来,产品质监抽查采用的抽样方式都是借鉴企业的产品抽样方式,从每个批次产品中抽取一定比例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专家称,企业抽样是为了保证出厂产品的合格率,而监管部门的质监抽查是为了发现不合格产品,以保证消费者利益,两者目的完全不同。而且,企业抽样量往往较大,而质监抽样量通常没那么大,抽样结果反映产品质量真实性往往会打折扣。

    新国标为扭转此种局面而制定。通过公布“某时间段产”的商品集合不合格,抑制企业生产“次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使用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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