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提出来?
全国检标委要积极地关注和研究国内和国际产品标准发展的趋势和动态,把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作为全国检标委一项重要的任务。全国检标委制定检验方法标准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这是当今国际的发展趋势,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也是今后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做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是能够实现从源头上抓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环节。
全国检标委现在正在起草国务院的一个行政法规,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在11项监管制度当中,已经明确写进了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
所谓风险预警主要是包括这样4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风险信息的搜集。风险信息的搜集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国家质检总局的监督抽查;第二个是风险程度的评估,它到底有多大风险;第三个是风险警情的发布;第四个是风险管理和反馈。
这里所说的安全风险有三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不确定性,风险不确定。不确定性就是说,现在还没有结论,某一个产品或是某一种成分是不是有危害,危害的程度有多大,现在还不得而知,没有结论。第二个特点是潜在性,就是风险的潜在性,危害有多大,当前尚没有被认识,这种危害目前还没有出现,或者是出现了,但是科学或者是工业技术还没有办法去证明它有哪些潜在的危害;第三个特点是可捕捉性。可捕捉性也就是说,这种危害现象可以通过监督抽查发现,或者出现了,已经提示要注意,捕捉到了,但是风险是不确定的,潜在的,也只是刚刚发现。因此,大家应该深刻地认识到,不管是风险预警在哪一个环节,遇到哪些问题,都需要对产品当中那些有毒的、有害的物质作出限量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多大范围内它是有害的,多少量是安全的,超出什么样的量的范围它就有风险。以上这些,都是要以检测为基础,以数据来判断。所以,检验检测方法的研究很多时候要搞科学试验,要为风险预警的评估来服务。这是一个新的命题,还没有提出通过标准来紧紧地与风险预警、风险监测结合起来。因此,全国检标委要积极地围绕这个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来做好工作。
(本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在全国检标委一届一次全委会的讲话整理,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