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统计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插座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等7个省、直辖市72家企业生产的72种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099.1-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1002-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规定的要求,对插座产品的额定值、尺寸的检查、防触电保护、接地措施、端子、固定式插座的结构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防潮、防锈性能以及标志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接地措施、防潮、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地触头的工作、软缆及其连接、绝缘材料的耐非常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防锈性能等安全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别产品防触电保护不合格
防触电保护是插头插座一项关键性安全指标,插头与插孔内带电部件接触时,使用者应不能接触到任何带电部件。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防触电保护不合格。主要问题一是设计不合理,有的产品由于插孔内的带电部件埋入深度不够,插头在全部或部分与固定式插座插合时,使用者容易触及到插头上的带电部分;二是插座上带电插孔内防止漏电的保护门在插头正常插入、拔出时不能有效遮闭带电部件。
个别产品耐热不合格
标准要求,插座产品中固定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应能通过耐热条款中的球压试验。球压试验是将绝缘材料放置在125℃的烘箱中,且对其表面通过直径为5mm的钢球施加20N的压力,1小时后所形成的压痕直径不能大于2mm。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耐热不合格,主要是使用的绝缘材料耐热等级不够。
个别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
移动式插座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经受得住产品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应力,以保证在其受到意外冲击时不裸露带电部件。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机械强度不合格,主要是插座的隔层不够牢固。
专家建议
负责此次监督抽查的有关专家建议消费者在使用插座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插座安装时,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m;车间及实验室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不应小于0.15m。
2.插座宜选用带有保护门的插座,以免小孩或他人误将手指插入插座孔内。
3.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工作零线连接,上孔(保护端子)与接地线或保护零线连接。
插座的接地端子(保护端子)不得与工作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潮湿或灰尘多的场所,应选用密封良好防水防溅插座。插座的安装要牢固,面板上不得有外露的金属部分。插座的导线载流量应与插座额定电流相匹配。
4.使用插座时,插入的电气设备总容量不得超过插座的额定容量。对于单相插座,其最大允许容量为插座的额定电流乘以电压;三相插座,其最大允许容量为额定电流乘额定电压,然后再乘以1.70。
5.插头只允许在没有电流时插入或拔下,其容量不应小于用电设备的额定电流。但当操作不频繁且容量在2KW及以下的电阻式电热设备时,可用插头直接接通,插头和插座的容量不应小于其连接设备额定电流的1.5倍。
6.插座必须安装在盘、箱、盒内,不得用导线吊装。电源必须接在插座上,绝对禁止将电源接插头上,插座的外壳应完好,暗装的插座必须设在专用的暗盒上,暗盒的盖板应完好且应将盒盖紧密盖住且封严,不得在墙壁上留下缝隙。明装的插座一般应装设在绝缘材料上且应将盖拧紧,不得活动。
7.插头插入或拔出时,应用另一只手将插座的面板用力按住,以免破坏插座的结构。同时手应干燥。
8.插头插入或拔出时,手应握住插头本体,而不是其连接导线。插头插入后应牢固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