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绒针织品产品 合格率为95.9%
甲醛含量、pH值以及染色牢度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
数据统计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羊绒针织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内蒙古、上海、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9%。
此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73009-1997《羊绒针织品》等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羊绒针织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光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松弛收缩以及产品标识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此次抽查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以及染色牢度等项目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并连续三次在羊绒针织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两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别产品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超标
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是反映羊绒针织品中所含的可被二氯甲烷溶剂萃取的成分,包括天然羊毛油脂,生产工艺中添加的各种助剂,如纺纱油剂、洗涤剂、柔软剂等。FZ/T73009-1997《羊绒针织品》标准规定,羊绒针织品中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不得高于1.7%。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检测值为3.0%,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规定的要求。羊绒针织品中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偏高,会出现异味,手感发黏。
个别产品松弛收缩不合格
松弛收缩项目反映的是羊绒针织品的穿着性能,也反映了原料的质量和生产工艺水平。FZ/T73009-1997《羊绒针织品》标准规定,羊绒针织品中松弛收缩下限值为-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宽度松弛收缩检测值为-8%,超出了标准规定的下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