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
编者按2月21日至22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总结2007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全面部署今年的全国质量监督工作任务。
日前,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就如何落实2008年产品质量监督各项任务,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专访。
问:纪司长,您好。您在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上提出,2008年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六个方面的重点。请您介绍一下这六个方面的总体内容?
答:2008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全面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要求,着力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监管措施,改进监管手段,紧紧围绕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探索符合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路子,创新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着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我们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创新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中国特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完善生产许可工作体系,严把源头产品质量安全关;三是完善监督抽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四是着力推进检验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五是完善规范国家免检制度,充分发挥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六是切实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服务和促进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建立完善中国特色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的具体要求
问:我们注意到,您在介绍这六个方面工作中,把“创新质量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中国特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放在了首位。请您谈谈落实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答:正向你感觉到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部署,紧密围绕“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要求,加快《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确立和完善一系列监管制度,着力建设中国特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当前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问:请您介绍一下“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和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源头保证链条”方面的工作?
答:第一个“链条”,是完善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这是针对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一是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能,要把监管重点进一步调整到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产品上来,完善实施国家重点监督管理的产品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印发《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08年版)》,统一指导规范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彻底解决监管对象多、监管成本高、监管效能低的问题。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实行“一个系统、四项制度、两项机制、一个平台”。就是建立质量安全全过程追溯系统,实行质量安全许可准入制度、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制度、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制召回等市场退出机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同时,进一步加大质量扶优扶强力度。大力实施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地理标志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扶优扶强制度,积极创建实行“国家质量奖”等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促进企业增强质量竞争力,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第二个“链条”,是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源头保证链条。这包括了对企业的监管内容。一是确定生产者法定资质。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的合法性。二是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专业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全面推行对重点监督管理的产品实施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条件、过程追溯、产品标识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四是生产者标注产品标识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存在伪造产品标识、冒用质量标志、提供虚假报告等行为。生产者应当对直接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在产品标识、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作出产品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必要时,向质量工作主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五是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积极采取停销、停用、召回等措施。六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的规定,不得生产高耗能、落后工艺和技术、明令淘汰、限制生产等产品。
问:“两个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两个体系”是指“强化溯源监控,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严格追究质量安全责任,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责任体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针对销售者的要求包括:一是确定销售者法定资质。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证照,方能从事经营活动,确保经营的合法性。二是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和岗位责任,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具备储存、保管和销售有关产品的相应条件。三是建立从进货检查验收、销售追溯、散装包装标识要求、售后服务、入场销售者管理到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四是明确销售者的禁止性行为、服务业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义务和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体系,则进一步明确了产品质量责任。一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销售者和服务业经营者对产品质量安全负过错责任”的责任体系,确保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有效处置。二是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以及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问:“一个网络”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完善社会监督措施,加快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网络。这个网络包括:加快培育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网络的建设。推进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申诉机制、质量鉴定、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监督和协查制度、舆论监督等六项措施,建立消费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参与监督的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促进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及时、快速、有效解决,逐步在全社会形成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氛围。
关于加强生产许可证证后
监督和管理的问题
问:您在此次会议中提出,要“完善生产许可工作体系,严把源头产品质量安全关”。请问,今年在这方面的强化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环节有哪些安排?
答:我们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等有关要求和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修订节能环保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生产许可发证实施细则,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生产许可监管机制。牢牢把握“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按照总局统一公布的产品目录、产品实施细则,依法开展生产许可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研究下放部分产品实施省级发证。全面实施“两级发证、三级操作、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按照质量安全风险和技术含量的不同,实行总局和省局两级分别对不同产品进行生产许可审批和发证,继续把总局负责的部分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的受理申请、现场核查、发证检验等具体事项委托省局组织实施,省、市、县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要将后续监管作为生产许可的重点内容,切实提高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的有效性。2008年,要组织对部分行业的获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人造板、涂料等建材产品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全面清查,对所有获证企业生产条件、产品质量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或质量不合格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无证生产的,依法严处。组织各省局对复混肥、电热毯、汽车制动液、人造板、蓄电池、农药、眼镜、建筑外窗、建筑防水卷材、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进行整顿。通过检查和整顿,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有效解决有证不合格和无证生产问题。
关于完善监督抽查管理模式和监督抽查统计评价方法的问题
问:我们发现,2007年第四季度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数据,在统计分析上与以往有很大不同。请您透露一下其中的创新内容?
答:2008年,我们提出要完善监督抽查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紧紧围绕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这条主线,在确保有效性、增强应急性、提高可比性、强化权威性、扩展社会性、实现统一性等六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水平。
要推进规范化管理,加快建立完善技术规范体系。深入分析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加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做好编制重点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工作,加快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体系。尽快发布第一批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力争年内发布第二批规范,并在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中统一实施,规范和指导全国监督抽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抽查的有效性、针对性、科学性和统一性。
要实现统一化管理,推进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统筹管理。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可行措施,着眼全国一盘棋的思路,修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使之从仅规范国家监督抽查变为统一规范包括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为一个整体的全国监督抽查统一法规,实现行政行为的统一性。同时,明确监督抽查工作上下统筹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共享方式。对国家监督抽查情况进行分省汇总,按照产品、产业、区域特点、企业类型等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形成比较全面的分析评价报告,每半年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报全国的国家监督抽查情况,为地方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推进全国监督抽查统筹管理工作切实取得实效;同时,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支持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扩大监督领域。
你刚才提到的抽查情况,确实是我们增强工作科学性,完善监督抽查结果分析评价方法的一个创新。大家知道,自1985年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以来,对监督抽查结果一直采用了算术平均这种比较简单易行的统计方法,计算产品批次合格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评价方法存在很多不足,未能考虑企业规模差异情况。企业规模主要体现在产品市场占有率上。对多数产品而言,大型企业数量较少,但产品占了市场较大份额,产品质量较好,而小型企业数量较多,所占市场份额却较小,产品质量问题较多,这样通过算术平均计算的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不能全面反映一类产品的总体水平。
20多年来,监督抽查合格率始终徘徊在80%左右,2007年国家监督抽查的平均合格率为83.9%,这个合格率不能反映实际的产品质量状况。我们产品质量监督司从去年开始研究新的评价方法,现在采用市场占有率加权的计算方法,考虑了抽查企业规模差异,与抽查产品的经济指标挂钩,比较科学合理地反映了抽查产品的实际质量状况水平。2007年第4季度,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统计采用了产品市场占有率加权计算合格率的评价方法,效果很好,整个合格率能够比用简单算术平均计算得出的产品批次合格率提高5个以上百分点。另外,采取了把标识和实物质量分开的计算方法,特别是对食品,采用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能表明产品实际的内在质量水平。通过试用表明,新的评价方法比过去更加科学和准确,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入研究调整,适时在全国采用。
大力推进产品质量检验
机构能力提升
问:从2006年上海会议以来,您多次强调加强检验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的问题。在今年的工作要求中,您提出重点提升“3项能力”。请您谈谈这些具体的想法?
答:今年,我们要大力推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加快完善和实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有关经费支持,不断提高工作有效性,组织实施好2008年检验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提升我国检验机构的3项能力:一是监管支撑能力。适时组织有关检验机构开展部分产品和项目的比对试验,提升检验能力和水平,积极鼓励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参加全国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技术委员会,加强检验方法标准的研究,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体系,提高重点产品检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增强对质量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二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各级质量检验机构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培育和支持基础条件好、技术能力强、特色突出的系统内检验机构设立国家中心,增强检验机构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紧密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质量安全、提升行业质量水平的有效性,不断增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能力。三是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有关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的支持力度和检测方法、检测技术的研究推广力度,提升检验机构的综合实力,使检验检测、科研开发、技术服务的手段齐全、功能完备,显著增强应对市场竞争和风险的自我发展能力。
关于进一步加强免检
工作的若干要求
问:2008年的产品质量免检工作即将启动。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我们要继续完善规范国家免检制度,充分发挥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认真执行《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深入总结分析国家免检工作成效,修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完善和科学规范实施免检制度,严肃纪律,严格条件,强化监管,提高效率,确保质量,进一步扩大和发挥国家免检在扶优扶强、引导消费等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2007年,免检工作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制定实施了《国家产品质量免检工作规范》,更加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了免检工作。二是首次制定实施了55类免检产品申报细则,显著提高了免检申报质量,并搭建了免检工作技术规范的框架。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免检申报门槛,实行加严审查,对17类产品大幅提高了申报条件。四是对所有申报企业首次进行了社会公示,对所有被投诉企业逐一调查核实,对10家举报属实的企业坚决撤销了申报资格。
今年,要继续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大对节能、节水、节材、环保相关产品,自主创新产品,涉及“三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产品的免检力度。同时,兼顾支持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和服务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地意见,尽可能覆盖各省产业,对部分地区特色产品实施免检。继续组织对2005年获得54种产品免检资格的免检企业进行重新申报。
我们将尽快发布2008年免检目录,并制定每类产品的申报细则。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关键是要主动指导企业全面理解《申报细则》,正确填报申报材料,要避免收费,不允许办有偿的培训班。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耐心回答。二是要进一步严把材料审查关,确保上报质量。今年要着力把免检申报和审查权力进一步下放到省局,把保证免检申报质量的第一责任也进一步落实到省局。从今年起,总局将推行免检审查责任制,对上报材料存在比较严重的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在依法处理申报企业的同时,还要落实有关省局审查人员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免检企业的后续监管。总局将在今年组织对免检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免检企业集中的地区,切实做好4项工作:1.在免检期间,各级质监部门要负责对免检企业稳定生产情况加强监管,并依法落实免检企业每年定期报告质量情况等责任和义务。2.免检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向省级质监部门报告,不履行报告义务的,要追究企业相关责任。3.总局和省局在免检企业到期重新申报前,要对免检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核查免检产品质量是否持续符合免检要求。4.对违规免检企业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四是要进一步严肃免检工作纪律。省局要带头做起,告诫企业坚决杜绝跑门路、托人情、拉关系等不正常做法。特别是要按照总局要求,旗帜鲜明地与一些非法杂志社、报纸、社会中介等机构划清界限,态度坚决地与一些不法分子以免检工作为名,对企业坑蒙拐骗、乱拉广告的非法行为进行斗争。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可实施免检制度优秀企业的培育力度。各省要进一步加大对区域经济和特色产业的调查摸底,对可实施免检制度的产业和企业加大培育力度。六是要进一步加大免检制度的法制建设。总局将在今年修订2001年颁布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9号令),同时,继续做好今年各类免检产品的申报细则等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免检制度的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