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绒服装产品 合格率为99.1%
个别产品充绒量偏差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个别产品含绒量不足
■数据统计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羽绒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8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1%。
此次抽查依据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4272-2002《羽绒服装》、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羽绒服装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被抽查的羽绒服装的卫生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此次抽查了12家企业的国家免检产品和10家企业的中国名牌产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三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两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别产品充绒量偏差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GB/T14272-2002《羽绒服装》规定,羽绒服装的充绒量偏差不得低于明示的-5%。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充绒量偏差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
个别产品含绒量不足
《羽绒服装》规定,羽绒服装的含绒量偏差为±3%。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含绒量低于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羽绒服装产品含绒量明示标注为80%,但实测结果含绒量仅为62.8%。
■专家建议
就羽绒服如何避免含绒量不足这一问题,编者请教了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的专家李一平。
李一平称,在羽绒服历次的国家及地方监督抽查中,均有含绒量不足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
1.一些生产企业质量意识不强,在订购羽绒原料时,未按相关标准规定明确羽绒的各项指标要求。个别企业甚至以次充好,标高羽绒含量。
2.有些供应商以购买者要求含绒量值的下限值供货,其含绒量往往低于规定要求。如果生产企业不能严把进货关,就容易让不合格羽绒流入生产环节,羽绒服含绒量不足在所难免。
3.原料仓库管理混乱,不同档次的羽绒原料没有清晰标识,也不分开存放,因而原料领用时,常有错包、混包现象。
4.缺乏对加工厂的质量控制。加工厂往往加工不止一个品牌的产品。如果加工厂的质量管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出现错充羽绒、羽绒等级混杂等情况。更有甚者,个别加工厂弄虚作假,以含绒量不到50%的羽绒或“粉碎毛”填充服装,然后高标羽绒含量。
李一平建议企业在组织生产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企业管理者应加强质量意识,对GB/T14272-2002《羽绒服装》理解透彻,对采购、生产等重要环节实施有效管理。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处于监控状态,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采购羽绒原料时,应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向供货商明确羽绒的各项指标要求,并对购入的羽绒原料及时取样检验。如果没有自检能力,应及时送到有资质的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原料仓库、车间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原料仓库要洁净整齐,不同档次、品质的羽绒原料按标识分开存放。领用要登记清晰,发现错包、混包现象及时处理。
加强发包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在没有充分证明的情况下,不要轻信加工厂提供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