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措施成绩斐然
——访吉林省质量技监局局长张正国
问:张局长,您好!请您谈谈吉林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情况。
答:2007年12月24日至26日,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为组长的国务院检查组来到吉林省,就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6日下午,检查组在长春听取了吉林省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汇报。
国务院检查组对吉林省专项整治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吉林省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省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发动,组织领导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协同配合,相互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了一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突出质量问题,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吉林省在农产品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和10类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8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吉林省还建立完善了食品小作坊限制区域销售、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措施和不合格肉品召回等相关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方面,村村都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乡乡有食品安全专管员,有效降低了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组负责人、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说:“吉林省12个100%整治目标已经全面完成,检查组同志们很受启发和教育。”
问:吉林省的专项整治工作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您认为这主要是依靠哪些措施保障?
答:我省能顺利通过检查组验收并取得一定的成绩,主要是依靠我们制定的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产品等质量安全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找准症结所在,明确主攻方向,彻底解决问题。
二是完善机制。我们着眼长远,坚持多管齐下,管治并施,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与执法监督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企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