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量化指标全部完成
——访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局长刘爱才
问:刘局长,您好!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经验收结束,湖南省的完成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国务院部署的八大任务、12个100%量化指标,我省已于2007年12月10日提前圆满完成,其中包括26家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479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6755家证照齐全的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28家12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等。另外,国务院确定的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和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等8个非量化指标任务也已完成。
为期4个月的整治行动中,湖南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多人次,查处各类案件19286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66个,取缔、关闭违法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小商店等7881个,取消出口产品企业资格2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通过集中整治,我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区域性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专业批发市场得到有效监管,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升,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了较好基础。从2007年四季度国家对我省产品的监测情况来看,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7.5%,同比增长近12个百分点;12类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8.3%,同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
2007年12月27日、28日两天,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检查组在省政府领导的陪同下,采取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我省4个月来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国务院验收检查组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湖南专项整治行动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做得好,部门配合紧密,工作成效大;工作方法得当,制度建设有新意;专项整治投入大,监检手段大幅度提高。全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了既定任务。
问:湖南省专项整治行动的成绩显著,请您谈一谈你们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我省对各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湖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都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把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相关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领导、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是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
三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注质量安全、人人投身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