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葡萄酒产品 合格率为88%
产品抽样合格率比上次提高了12个百分点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数据统计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山葡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吉林、辽宁、黑龙江、广西等4个省、自治区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8%。
此次抽查依据QB/T1982-1994《山葡萄酒》、GB/T15037-1994《葡萄酒》、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山葡萄酒产品的酒精度、总糖、滴定酸、挥发酸、游离二氧化硫、总二氧化硫、感官以及标签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多年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此次产品抽样合格率比上次提高了12个百分点;二是所检产品卫生指标中的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肠道致病菌项目全部合格。
■两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别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胭脂红是着色剂,糖精钠、甜蜜素、安塞蜜是甜味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山葡萄酒产品中不允许添加各种着色剂和甜味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苋菜红、糖精钠、甜蜜素、安塞蜜。
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明确规定,饮料酒必须标注酒名、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名称和地址、批号、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与质量等级、产品类型等。抽查中发现有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苯甲酸等。
■专家解读
负责本次监督抽查的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饮用山葡萄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山葡萄酒的保质期通常在12个月内,不要购买过期的山葡萄酒。所谓愈陈愈好的观念不适用于山葡萄酒。
2.购买时可查看食品标签的内容是否完全,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食品标签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产品的酒精度、糖含量、质量等级等相关产品信息。
3.产品质量较好的山葡萄酒从外观看应清亮透明(深色酒可以不透明),无杂质、酒体有光泽,色泽自然、悦目。
4.应根据个人口味和食物类型选购不同的山葡萄酒。干、半干山葡萄酒口感清新、协调、爽净;甜、半甜山葡萄酒口味浓郁醇厚,酸甜适口。
5.按山葡萄酒标准要求酒精度必须大于等于7度,购买时认清产品标签上标注的酒精度含量,低于7度的酒,不能称作山葡萄酒。
6.不同类型山葡萄酒的饮用温度不同,干酒14℃~18℃时,酒香最纯正;甜型酒在8℃~10℃时饮用口感最佳。
7.有木塞的山葡萄酒应倒放或平放,让水松塞因接触到酒而膨胀,保持密封,防止空气透进瓶内。
8.一次未饮用完的干型山葡萄酒,可用原木塞密封后存放几天,但酒质量会下降,应尽快饮用;一次未饮用完的甜型葡萄酒,由于含糖量高极易变质,必须用原木塞密封后于0℃~4℃处冷藏,应尽快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