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产品 合格率为83.9%
个别产品复合材料弯曲强度不合格 个别产品可燃物含量不合格
■数据统计
玻璃纤维属无机非金属材料,具有较高的拉伸强度和弹性模量,较好的耐热性和化学稳定性,广泛应用于汽车船舶、基础设施、风力发电、建筑节能和电子电气等领域。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安徽、江苏、山东、浙江、江西等6个省26家企业生产的31种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3.9%。
此次抽查依据GB/T18369-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GB/T18370-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产品的碱金属氧化物含量、线密度、单位面积质量、拉伸断裂强度、可燃物含量、复合材料弯曲强度等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项目进行了检验。
■两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别产品复合材料弯曲强度不合格
复合材料弯曲强度包括层合板或聚酯棒标准状态弯曲强度和潮湿状态弯曲强度,是考核增强材料增强效果的重要参数。增强型浸润剂是一种含有偶联剂的玻璃纤维表面涂层,能够促进玻璃纤维与树脂基体的结合,提高复合材料的强度和使用寿命。抽查中发现有个别产品复合材料弯曲强度不合格,主要是没有使用增强型浸润剂,致使产品的复合材料力学强度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增强材料的作用。
个别产品可燃物含量不合格
玻璃纤维的可燃物含量是指存在玻璃纤维上的有机物含量,主要是浸润剂的含量。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可燃物含量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对浸润剂的配比没有进行严格的控制。浸润剂含量过少,起不到对纱线的保护作用,可能影响到玻璃纤维与树脂的结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