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市质量技监局近几年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有效地发挥维护公平、规范市场、促进发展的作用。该局先后查办各类行政违法案件220多起,涉案标值2000多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
严把“四关”,规范执法程序。严把案件立案审批关。接到投诉举报案件,该局接待人员认真填写“质量技术监督投诉举报单”,详细记载投诉举报事实、涉及人员、地址等信息,根据投诉举报,结合涉案地域、人员情况,及时提出是否立案或移送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处理的意见,未经立案批准,任何人不得实施执法行为;严把各类证据确认关。在审理案件时,该局严把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关联性关口,对产品质量进行判别时,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同时,重实物证据,不单纯依据当事人和知情人的口述材料给案件定性,现场查获的各类书证及实物证据均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纳。注重审核证据的全面性,孤证不作为案件定性的主要依据,只有在证据链形成,佐证、旁证相辅时,才能认定其违法事实的成立;严把案件审理关。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制度,审理人员坚持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不审案。预审发现问题,要求办案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后,提交案审会审理。案审会再针对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审理中还注重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合法、适当;严把案件后处理关。该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案件后处理管理办法》,案件后处理工作不到位,不可结案,由案件的主办人、责任人监督行政相对人按期整改到位。坚持该移送的案件及时移送,有效地解决了重处罚轻处理、罚过放行、案件留尾巴等问题,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有效规避了一些不应承担的责任。
完善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立“两卡一表”制度。即《行政案件办理流转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记录卡》和《办案情况登记表》,紧扣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处罚等重要环节,确定案件主承办人为案件办理及案卷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规范了行政执法每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强化了案件的动态管理,对卷宗质量做到有案可查。二是建立了案卷质量督查机制。严格实施《法制建议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案卷质量,定期对卷宗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法制建议书》形式,责成案卷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三是严格卷宗质量考核。该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考核细则》,每年年底,由该局案审办、纪检监察室按照考核细则,对全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将质量记录卡和法制建议书的内容,以积分制形式纳入年终考核奖惩内容。
加强监督,维护公正执法。一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在作行政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情节、是否造成危害后果、行政相对人是否及时纠正、是否有立功表现以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一般都给予下限处罚。二是落实行政相对人回访制度。每年由局纪检监察室和法规科组成回访小组,对万元以上大案的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主要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公证执法、文明执法、廉政执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以便不断改进工作。三是强化罚没物资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明确专人对罚没物品进行登记、保管,并依法实施拍卖、集中销毁或无害化处理。每年底,由该局纪检监察室对罚没物品进行核查,做到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