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灭菌乳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河南、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宁夏、陕西、甘肃、四川、重庆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4家企业生产的106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4%。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而个别小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645-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多不可计,大肠菌群为24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80倍。
个别产品硝酸盐、亚硝酸盐含量超标 国家标准GB5408.2-1999《灭菌乳》强制规定,灭菌乳中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11.0mg/Kg,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2m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硝酸盐、亚硝酸盐含量超标。
少数产品非脂乳固体、脂肪、蛋白质含量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645-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中非脂乳固体含量应≥8.1%、脂肪含量应≥3.1%、蛋白质含量应≥2.9%。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的基本营养物质非脂乳固体、脂肪、蛋白质含量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个别产品的重金属铅超标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645-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05m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铅含量为0.11mg/k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