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福建、河南、江西、宁夏、陕西、甘肃、四川、重庆、湖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
此次抽查依据GB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脂肪、蛋白质、灰分、钙、镁、铁等重要质量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使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水平比2006年产品抽样合格率提高了24.6个百分点;二是抽查了部分国家名牌和免检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质量继续保持稳定。三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个别产品硝酸盐含量超标 国家标准GB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硝酸盐限量值为≤100m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硝酸盐含量超过了标准规定的限量值。
个别产品维生素K1含量不合格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维生素K1含量为≥20μg/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维生素K1含量为15μg/100g,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个别产品亚油酸含量不合格 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亚油酸含量为1237mg/100g,达不到企业标准明示的亚油酸含量≥1700mg/100g的要求。
个别产品维生素C含量不合格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维生素C含量为≥40mg/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维生素C含量为31mg/100g,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