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果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福建、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32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9%。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83-2005《果冻》标准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色字体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对于凝胶果冻规格的要求是,杯形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的内容物长度不小于6.0厘米,异形果冻净含量不小于30克。本次抽查安全警示语标示和规格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个别产品甜蜜素超标 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产品中甜蜜素含量不得超过0.6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甜蜜素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甜蜜素含量为2.22g/Kg,是标准限量值的3倍多。
个别产品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 可溶性固形物是指食品中的含糖量,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83-2005《果冻》规定,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15.0%。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可溶性固形物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4.0%。
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未按标准规定标注甜味剂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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