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产品可靠性报告》>>

“四立”机制推动质量振兴

2007-06-2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年来,湖北鄂州市质量技监局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引导全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坚持完善“一大体系”,即建立质量振兴责任考核体系;实施“两项工程”,即打假治劣工程和扶优扶强工程;推进“三个结合”,即实行政府监管、引导企业自律、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三管齐下,强化管理,实现了质量和经济工作的同步发展。

   一是企业管理水平取得新改进。该局的企业质量认证工作由1996年的1家发展到2006年底的93家,全市规模企业认证比例为46.7%;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提高到99.67%;80%以上的规模企业具备了保证产品质量的计量和检测手段;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蓬勃开展,有7个QC小组获2006年度湖北省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截至去年初,鄂州市通过QC小组活动累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就达到了6.92亿元。

   二是实施名牌战略取得新突破。在名牌年度风云榜上,鄂州市共摘取了1个国家免检产品、7个湖北名牌,创历史新高,特别是顾地牌塑料管材管件与集团总部携手申报中国名牌获准,实现了鄂州市中国名牌生产企业零的突破。迄今,鄂州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家,中国驰名商标1个,湖北名牌17个,国家免检产品3个。据统计,各类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提供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税金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比重分别为37.4%、44.4%、56.5%,名牌拉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取得新业绩。该局在打假工作中,坚持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为重点,实行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放心街”、“放心店”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专项举报投诉资金,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打假,一个“政府监管、舆论支持、群众监督”的打假机制逐步形成。

    鄂州局质量振兴工作之所以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四立”工作机制:

    立足整体联动,形成质量振兴合力

   整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三方面的力量,实行层级负责、立体监管。该局以市质量和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载体,注重发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三个方面的作用,实行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定期表彰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通过一年来的实践,各单位都实行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责任抓、专职人员大力抓”的工作机制,对辖区质量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政府主体意识明显增强,先后有3个地方(鄂城区、西山街办、葛店开发区)开展“质量兴市”试点活动,覆盖面达37%,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企业按照“生产有标准、操作有计量、检测有手段”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计量检测、质量检验在内的从设计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保障体系,企业源头监控产品质量的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市级重点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6%。

    立足名牌拉动,打造产业升级航母

   在实施名牌战略过程中,鄂州局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即依靠加强管理,巩固提高一批;依靠技术改造,发展壮大一批;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储备一批;依靠招商引资,引进挂靠一批,使有量的产品着力在质上做文章,有质的产品着力在量上做文章,走一条“以质创牌、以量取胜”的发展路子。

    立足能力建设,构筑源头治理机制

   抓市场准入,实现监管关口前移。该局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工作为手段,按照“一不迁就落后、二不降低标准”的原则开展生产必备条件审查,对那些不够准入条件、质量问题突出、质量信用低下的企业亮黄牌,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建立了执法“黑名单”制度,让不守信企业始终处于法规、道德和价值的三维制约当中。

   抓责任追究,严防事故发生。该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监控,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等进行重点排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坚持抓宣传,逐人签约;抓清查,消除隐患;抓查处,整治到位;抓管理,健全机制,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

    立足打假治劣,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针对老百姓安全消费危害大、影响面广、群众可参与程度高的假冒伪劣产品开展集中联合打假行动,全面提高了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该局对江边粮油市场、超市、学校及大型厂矿食堂进行检查,对未取得QS标志的产品一律责令其退出市场;加大对小作坊监管力度,聘请35名区、乡、镇长为全市首批质量安全协管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普查登记食品企业415家,当场查处8家,责令停业生产4家,较好地杜绝了不合格食品流向社会。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